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1781825610C/2022-10076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兰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兰溪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 发文字号:

    兰安委办〔2022〕6号

  • 成文日期:

    2022-05-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兰溪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 2022-06-07  16:21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的统一部署及浙江省、金华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办制定了《2022年兰溪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兰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兰溪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要求,为组织做好我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促进学习,推动落实十五条措施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村(社区)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促进履职,推动落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促进宣传,推动落实警示教育

今年6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四、促进效果,推动落实专题活动。

6月16日前后,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各大商场、加油站等要开动电子屏等载体,宣传“安全生产月”主题;各企业要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落实应急管理中心及各体检站责任,设立1名联络员于7月2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陈先进:18868570271;

叶建宾:18857969929。

附件:1.2022年兰溪市“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表.docx

           2.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