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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科学技术局

  • 发文字号:

    兰科局〔2021〕2号

  • 成文日期:

    2021-04-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LXD05-2021-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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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5-0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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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市有关单位:

 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兰政发〔2021〕21号),现将修改后的《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兰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关于印发《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

为落实省科技厅、金华市科技局有关发明专利产业化工作要求和任务,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兰政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现就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申报奖励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的发明专利为已经授权现行有效专利,专利权人为申报企业;

3、申报的发明专利必须在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科技部门立项或备案(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

4、申报的发明专利产品的年销售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发明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年费凭证等复印件;

4、立项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5、发明专利产品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三、申报奖励流程:

  1、申请。申报企业填报《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时间、方式等以申报通知为准。

  2、审核。相关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查。初审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拟奖励项目名单。

  3、公示及公布。拟奖励名单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对提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无异议的,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奖励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

4、兑奖。由市科技局按公布方案向获奖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四、其他:

1、本实施细则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原《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兰科局〔2019〕15号)同时废止。

 

 

                                      兰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申报表

(  年度)

申请单位


联系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发明专利

产业化

情  况

实施产业化发明专利号

科技部门立项或备案文号



发明专利产品年产值

(万元)

发明专利产品年

销售收入(万元)



初审

意见


科技局

审核意见


注:1.本申报表一式一份(随报电子文档)送市科技局。

2.随报发明专利产品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及其他有关材料。


附件2

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备案申请表

项目名称

(专利名称)


实施单位

                 (盖章)

协作单位

                 (盖章)

项目起止

    


项目报奖

预期时间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发明专利来源、专利号、产业化时间、专利产品数量及新产品数量、发明专利(产品)产业化优势及发展前景等)


项  目

预期效果

主要指标:项目报奖年度拟达到的专利产品个数(种类)、产值、利润及销售收入。

实施单位

承 诺

  本企业承诺上述申报内容属实;备案发明专利为本企业所有,且合法有效、管理规范,无专利侵权行为。

                  (盖章)

                                   年   月   日

科技局审核意 见

 

 

                   年   月  日







注:1.本申请表一式一份(随报电子文档)送市科技局。

  2.随报专利证书复印件、年费凭证复印件、企业立项文件及其他有关材料。


    附:原文下载关于印发《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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