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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科技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4-1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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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起草《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和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4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兰溪市科学技术局。
电子邮箱:2803070531@qq.com
联系人:徐友生;联系电话:0579-88842350
联系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18楼,邮编321100
附:1.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起草说明.docx
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省科技厅、金华市科技局有关发明专利产业化工作精神,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兰政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现就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申报奖励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的发明专利为已经授权现行有效专利,专利权人为申报企业;
3、申报的发明专利必须在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科技部门立项或备案(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
4、申报的发明专利产品的年销售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发明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年费凭证等复印件;
4、立项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5、发明专利产品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三、申报奖励流程:
1、申请。申报企业填报《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时间、方式等以申报通知为准。
2、审核。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查。初审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拟奖励项目名单。
3、公示及公布。拟奖励名单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对提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无异议的,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奖励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
4、兑奖。由市科技局按公布方案向获奖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四、其他:
1、本实施细则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月﹡日起执行,原《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实施细则》(兰科局〔2019〕15号)同时废止。
附件
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励申请表
单位:万元
申请单位 | 联系人 | ||||||
地 址 | 电 话 | ||||||
发明专利 产业化情况 | 实施产业化发明专利号 | 科技部门立项或备案文号 | 本发明专利产品产值 | 本发明专利 产品销售收入 | |||
证 明 材 料 |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专利证书、年费凭证复印件; 3、立项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4、发明专利产品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 ||||||
初 审 意 见 | |||||||
科技局审核意见 | |||||||
附件2
兰溪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备案申请表
项目名称 (专利名称) | |||||
实施单位 | (盖章) | ||||
协作单位 | (盖章) | ||||
项目起止 时 间 | 项目报奖 预期时间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
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发明专利来源、专利号、产业化时间、专利产品数量及新产品数量、发明专利(产品)产业化优势及发展前景等) | |||||
项 目 预期效果 | 主要指标:项目报奖年度拟达到的专利产品个数(种类)、产值、利润及销售收入。 | ||||
实施单位 承 诺 | 本企业承诺上述申报内容属实;备案发明专利为本企业所有,且合法有效、管理规范,无专利侵权行为。 (盖章) 年 月 日 | ||||
科技局审核意 见 |
年 月 日 | ||||
注:1.本申请表一式一份(随报电子文档)送市科技局规划成果科。
2.随报专利证书复印件、年费凭证复印件、企业立项文件及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