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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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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

  • 文件名称:

    《兰溪市梅江烧·杨梅酒行业培育三年提升工程方案》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20〕36号

  • 成文日期:

    2020-10-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LXD01-2020-0015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梅江烧·杨梅酒行业培育三年提升工程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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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1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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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梅江烧·杨梅酒行业培育三年提升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梅江烧·杨梅酒行业培育三年提升工程方案

 

为加快推动梅溪流域白酒行业产业转型升级,不断促进我市白酒行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的延伸和发展,加快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全面助推我市四大战略实施,围绕梅溪流域白酒行业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决定实施梅江烧·杨梅酒行业培育三年提升工程,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思路,对梅溪流域白酒生产加工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引导,改造硬件条件,规范生产环境,全面加强从业者食品安全意识和品牌意识。地方和部门发挥集聚优势做强产业文章,依托行业协会加快推动产业标准体系建立,同时厚植品牌文化,加快推动白酒产业与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提炼出“梅江烧”独一无二的品牌核心价值和文化,大力助推梅江烧·杨梅酒成为兰溪“有产业、有文化、有特色、有品牌”的地方特产。

二、培育提升范围

兰溪市梅溪流域(梅江、横溪、马涧、柏社、香溪、云山)梅江烧·杨梅酒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等主体。其他乡镇街道参照执行。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提升,分类整治。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对区域内梅江烧、杨梅酒小作坊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一是将证照齐全,业主食品安全意识强,设施完备环境良好,符合规范的单位,列入奖励类名单,做好示范创建、资金奖补工作;二是对无证照经营或已办证但不能保持发证登记条件的,进行精细化指导和整治,全程跟进整改措施落实,规范经营行为;三是对生产环境散乱差且无整改意愿的,严厉打击、关停取缔。对上门代加工从业人员,由乡镇街道做好登记备案,进行系统培训,规范其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和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梅江镇、横溪镇、马涧镇、柏社乡、香溪镇、云山街道)

(二)建设园区,树立标杆。一方面加大企业技改和招商力度,规划梅江烧·杨梅酒小作坊产业园区或集聚区,引导符合条件的小作坊逐步入园入区,推动经营户从单打独斗变为抱团发展。在园区内建立规范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配套设施,推进生产加工规模化、规范化,小作坊食品优质化和品牌化发展。在园区建成前,实施过渡期管理,对因场所限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小作坊,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继续经营,待条件成熟后再引导入园区集中管理。另一方面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小作坊,集中力量打造样板点,鼓励实施5S现场管理模式,对生产加工流程进行优化提升,树立业界标杆引领行业发展。(牵头单位:梅江镇、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横溪镇、马涧镇、柏社乡、香溪镇、云山街道)

(三)成立协会,汇聚力量。成立兰溪市梅江烧杨梅酒行业协。一是实行规范化运营。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将新理念深植从业者心间。二是实施标准化战略。制定梅江烧、杨梅酒团体标准,在统一行业准入、产品质量、技术攻关、产品包装、品牌推介、价格会商等方面发挥协会自律作用。三是探索持续发展战略。通过举办文化活动、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内部评比提升等方式,探索一条以协会引导行业发展的提升之路。(牵头单位:梅江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打造地标,营造氛围。围绕梅江土烧酒这一核心产品,在地域范围内通过城镇景观布局形成浓厚的酒文化特色。一是在梅江镇中心区域打造一座酒文化地标,建设一座酒文化展示馆和可供参观旅游学习的土烧酒酿造技艺展示区。二是结合农业产业“一镇一品”工作,推动本地优质高粱的种植,同时做好产量高、出酒率好、酒品质好的高粱品种的选育,进一步保护地方传统特色工艺,打造出梅江酒香弥漫北部,高粱连绵万顷的自然氛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梅江镇、市文化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

(五)净化市场,激发动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梅江烧·杨梅酒等酒类产品标签使用、索证索票履行、无证生产销售、包装容器使用、添加剂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三无”白酒产品,挤压不合规白酒的市场空间,倒逼生产经营者规范提升。对符合标准、品质优良的梅江烧、杨梅酒统一市场定价,防止出现“低质低价恶性竞争”,以增加收入的方式直接激发从业者内生动力,促进长效管理。同时组织力量将优质土烧酒向本地规格较高的终端消费场所推介,促进优胜劣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全市各乡镇街道,市食品行业协会)

(六)创建品牌,立体营销。深度挖掘梅江烧·杨梅酒背后的精神内涵和文化底蕴,构建起与消费者之间的情感联系与价值认同。启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申报工作,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鼓励个体化商标注册,引导小作坊规范化、品牌化经营同时结合“文旅兴兰”战略,开展诸如开坛节、寻根认酒、酿酒师评选等活动,做好产品营销。顺应互联网营销思维变迁,借助网络媒介力量,将梅江烧·杨梅酒品牌的宣传模式由传统单一传播模式向新媒体思维下的互动式、嵌入式转变。积极探索“乡贤带货”的特色营销模式,以知名乡贤为地域“辐射单位”开展营销合作,依托乡贤影响力将兰溪梅江烧·杨梅酒的名号打出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市食品行业协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梅江烧杨梅酒行业培育提升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行业培育提升工程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项目推进和实施工作,形成推动培育提升工作的强大合力。市财政安排酒类小作坊改造提升奖励专项资金150万,用于通过示范白酒小作坊和5S管理标准验收的奖励。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全力以赴服务好培育提升工作,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机制,高效有序推进。主动帮扶解决实际困难,打通提升规范瓶颈。由乡镇街道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给予用地用房、土地流转、高粱种植、财政奖励等支持,解决小作坊选址改造、原料基地建设难题;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市经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食品安全、办照登记、标准制定、风险监测、人员培训、产业政策、无证查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店招广告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查处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小作坊, 加强引导,促进梅江烧杨梅酒生产加工单位整改提升,达到整规要求。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发展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以政府引导帮扶、行业主动响应为导向,切实加强培育提升工程的舆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造势、自媒体和互联网信息宣传等形式,宣传生产规范提升工作取得的成效,明确政府对白酒等传统食品行业整治的决心信心,消除群众对传统食品的安全疑虑,提升梅江烧·杨梅酒的知名度,打造梅江烧·杨梅酒的金名片。

五、实施日期

方案2020年11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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