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9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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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4日

在兰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兰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现将2023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三个“一号工程”号召,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全面做好“三保”工作,助力保障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一)稳收节支强统筹,全力保障年度收支平衡

一是建立稳收节支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收支工作,组建稳收节支工作小组,制定5项原则、10项机制、37项任务指标工作清单,实行一周一调度,扎实推进“8+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障我市财政平稳运行。二是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围绕全年组织收入工作,扎实做好收入动态监控,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1亿元,增长7.0%;其中税收收入31.25亿元,增长24.8%,税占比84.7%;非税收入5.66亿元,下降40.1%。三是有效盘活提升资源性收入。财政、国资、资规、税务等部门联动,促进全市国有资产资源有效盘活。四是通力协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市各部门有效统筹,抢抓机遇,深入研究“8+4”政策体系,扎实做好项目储备,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全年共争取上级各类政策资金45.59亿元,剔除债券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6.9%。

(二)分类施策重管理,多方维度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切实保障“三保”工作。遵循“部门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原则,始终将“三保”摆在最优先支出顺序,及时足额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三保”等刚性支出占比达90.0%以上。二是从严从紧安排支出。增强预算刚性意识,严把项目审核流程关,严控新增政策及项目,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调剂事项。2023年预算编制主要安排急需刚性支出,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5.09亿元,压减比例51.4%。三是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借助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月统计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全面掌控资金使用情况,并加强上下沟通,确保资金下达更加快速、投向更加精准、监管更加严格,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在惠企利民工作中重要支撑作用。

(三)深化改革促发展,积极推动三个“一号工程”

一是打造财税联动赋能发展工程。根据“十战十工程”战略要求,市人大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定期开展收入形势分析,积极妥善应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提前谋划,把握节奏。市委、市政府不定期专题研究决策,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深化零基预算牵引绩效改革。牢牢把握零基预算理念,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优化预算追加审核机制,以项目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为重点,对预算追加项目的绩效目标表和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严格把关,着力破解地方财力不足、支出安排固化等难题。三是推进“惠企政策体系迭代升级”开放工程。全面梳理市委市政府及市属各主管部门出台的各类奖补政策,共清理近17年以来93个政策文件,涉及条款574条。梳理出台《关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的若干政策》,优化奖补政策结构,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营造“企业敢干”的优质环境,助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聚焦民生谋幸福,着力推进民生实事落细落实

一是围绕乡村振兴铺好共富道路。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54万元。推进省级乡村振兴产业示范项目,完成兰溪市数字田园产业化发展示范建设项目计划,2023年项目投资完成率111.4%、财政资金执行率99.7%。二是锚定教育发展筑牢人才基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做精、做优、做强“学在兰溪”教育品牌。安排教育基建补助6000万元,支持兰三中学生宿舍扩建、兰花幼儿园新建、兰一中扩建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校园基础设施条件。落实学生资助补助政策,为困难学生求学提供保障。三是助推“千万工程”激发乡村内在动力。坚持以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为前提,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微企业“用地难”“用地贵”等问题。2023年我市首批两宗地块成交,面积12亩,入市总额397万元,激发乡村内在动力。四是加强社会保障织密社会安全网。全年民生支出60.0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0%,在推进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发力。兜牢兜实民生保障底线,密切关注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重点群体,全年共安排困难群众补助金额1.74亿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加大力度强监管,积极开展财会监督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年”活动。紧紧围绕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化、节点化、清单化的方式一体推进“财会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全力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质效。二是开展涉企政策落实情况监督。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重点任务,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中标公告时长无感指标完成值列全省各县市第一。组织涉企政策专项检查,对2023年一季度助企“开门红”政策、“一企一策”补助等开展专项绩效评价,促进涉企政策精准高效实施。三是加强重点项目监督评价。采取单个项目评价与部门单位项目总支出评价相结合、政策问效与项目评价相结合、项目评价与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绩效评价。在部门单位自评基础上,选取112个项目开展绩效抽评,开展专项债券重大项目和民生领域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组织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等专项评价。四是完善零基预算配套制度。在我市“1+10+X”零基预算集成化工作模式下,新出台涉及财政资金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租赁、宣传经费集约使用、数字化建设、编外用工等方面一系列制度机制。五是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工作。依托收支运行智管平台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直达资金等重大项目资金的分配下达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发现风险预警信息,及时督促部门和单位开展风险排除与核实整改,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六)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098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100.1%,增长7.0%,其中:税收收入312529万元,增长2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4.7%;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808004万元(上级税收返还收入1318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87317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25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调入资金367443万元,使用结转资金65061万元),预计收入合计1177102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946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89.2%,下降6.6%;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42715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4119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34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1871万元),预计支出合计1177102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项目执行情况见附表一、二、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1272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60.0%,下降18.2%;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6466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270万元,调入资金831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6000万元,使用结转资金42087万元),预计收入合计725939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0441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54.0%,下降27.2%;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285498万元(调出资金165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423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6020万元),预计支出合计725939万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分项目执行情况见附表六、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40万元,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5万元),预计收入合计1355万元。全市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3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34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万元),预计支出合计1355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分项目执行情况附表九、十。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246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2%,增长4.2%,主要是财政补贴收入和保费收入增加。全市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916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8%,增长12.9%,主要是待遇享受人数增加和标准提高。本年收支结余23302万元。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分项目执行情况见附表十一、十二。

5.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预留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并调整部分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浙财债〔2023〕16号),2023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2000万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务限额。

(2)结构

截至2023年末,我市债务余额为825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1300万元,占22.0%;专项债务644300万元,占78.0%。

(3)使用

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72000万元,用于云山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8000万元、兰溪市民文化中心(文化馆)改扩建工程项目2000万元、兰溪市兰花幼儿园新建项目1000万元、兰溪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及急诊大楼建设工程18000万元、兰溪市北部医院建设项目12000万元、兰溪市永昌街道第二公办园新建项目2000万元、金建高铁兰溪东站枢纽工程29000万元。

(4)偿还

2023年,我市债务还本支出545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34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4238万元,均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经济形势

当前,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仍旧存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格局尚未形成,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诸多困难挑战和不确定因素,国内有效需求仍显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2023年我市依托“零基预算”改革成果,通过建立“稳收节支”等系列工作制度,千方百计排除万难,财政收支运行基本平稳。然而,兰溪市作为省重点防洪城市和浙中西部老工业基地,历史遗留包袱沉重,目前总体产业结构层次不高,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产业占比少,优质税源偏少;加之近年来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减收增支压力剧增。收入端,随着一揽子经济政策效应的逐步释放,中国经济增长潜能将进入稳步上升周期。从兰溪层面看,经济发展势头稳中向好,但受三年疫情冲击,目前经济发展未完全恢复,房地产市场持续遇冷,2024年组织收入工作难度非常大。支出端,财政在保障“三保”支出、落实重大政策、支持基础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债务还本付息等方面,支出刚性极强,压力巨大。全市必须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习惯过紧日子,谋划税收收入,严控不必要支出,强化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进一步形成全市各部门齐心抓收入、控支出的良好局面,一盘棋推进稳收节支,为高质量发展引领经济复苏注入新动力。

(二)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市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三个“一号工程”、“8+4”经济政策体系等重点任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我市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强化绩效监管工作,做好财政风险防范,更好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资源配置和财力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

(三)2024年重点财政收支举措

1.筹划收入来源,全力保障财政收支平衡

(1)严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全市各部门凝聚稳收节支共识,坚持“无预算不支出”。2024年原则上不安排新建项目,续建项目应由主管部门继续谋划推进,做好后续保障工作。根据收入情况,坚持“以收定支”原则,按比例、按节奏根据项目急需等次予以保障。

(2)千方百计扩大收入来源。提前制定全年收入计划,各收入相关部门倒排计划、挖潜增收,多渠道扩大收入来源。建立每月收入工作进度通报机制,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为指引,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的若干政策》,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壮大新型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群,拓展优质税源,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地瓜经济”。

(3)凝心聚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习惯过紧日子的基础上,全市各部门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分析研究中央、省、市政策资金扶持方向,紧盯政策机遇,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找准向上争取的切入点,在项目谋划方面坚持“抓大不放小”原则,切实做好项目储备、项目申报、项目跟踪,全力争取上级资金用于统筹,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多方共同发力,牢牢守住“三保”底线

(1)强化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定期测算库款收支数据,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优先安排“三保”支出,确保库款保障水平处于合理区间。

(2)严格贯彻执行“四不”原则。从2024年财政实际困境出发,坚持原则上不再召开增加支出的协调会、原则上不再进行新增项目类经费追加、原则上不再出台新增财政负担的各类政策、原则上不再进行预算指标调整调剂,切实压减各类不必要支出。

(3)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各类公务活动经费。根据我市《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严控庆典、论坛、活动、会议等公务活动经费支出。

3.围绕三个“一号工程”,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1)做好乡村振兴共富文章。持续发挥财政聚合力、导向力、撬动力,积极向上争取一事一议乡村共富项目、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等省级试点项目。逐步构建完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以财政“小资金”撬动金融“大资本”,持续扩大农业特色产业有效投资,助力做大做强杨梅、枇杷、兰江蟹等特色农业。

(2)做好教育发展人才文章。稳步提升财政资金在教育领域的保障水平,持续做大做强“学在兰溪”教育品牌,继续优化校园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学生资助补助等政策,为学生求学提供保障;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教师待遇。

(3)做好社会保障安全文章。认真落实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及时足额上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责任分担额。关注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及时跟进基金支出政策调整情况。持续关注困难群众资金使用情况和拨付流程,并重点关注养老服务领域和水库移民资金领域的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4.加强绩效监管,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1)深化事前绩效管理。坚持宏观思维和未来导向,紧紧围绕必要性、经济性和合理性,以项目预期效益为核心,强化成本效益分析,进一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提升绩效目标表申报和审核质量,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2)加大绩效评价力度。选取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热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上更加注重有效性、增强获得感,着力提升财政政策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效果。

(3)推进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及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编制挂钩、绩效运行监控与预算执行管理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进一步发挥绩效导向作用。

5.提前做好谋划,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1)稳步推进债务化解工作。根据“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的要求,主动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及时动态掌握专项债券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动态完善化债方案,加强有关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有序化解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2)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根据社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制定基金风险防控预警机制,持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3)深入防范乡镇财政管理风险。加大乡镇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力度,强化资金安全风险管理,同时依托“浙里基财智控应用”平台,规范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将乡镇所有的项目预算纳入平台管理,实施全流程管理,依托数字化创新乡镇财政管理模式,进一步防范化解乡镇财政风险。

(4)更严举措加大财经纪律约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更好发挥财会监督作用,推动“纪财”“财审”联动,强化财会监督成果运用,进一步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纪律观念,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违规行为发生,筑牢财经纪律“高压线”。

(四)2024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98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0%。主要科目收入情况:增值税178000万元,企业所得税40500万元,个人所得税171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500万元,房产税13300万元,土地增值税15000万元,契税27750万元,非税收入5880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9880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675054万元(上级税收返还收入1318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50000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35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调入资金277000万元,使用结转资金61871万元),收入合计1073854万元。

(2)支出预算

拟安排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33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4.5%。重点支出情况:教育支出13501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52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2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5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429万元,农林水支出86925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3319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405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6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5715万元),支出合计1073854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表见附件十三、十四、十五。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4361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2.3%;加上转移性收入10933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000万元,调入资金10310万元,使用结转资金86020万元),收入合计545499万元。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616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7.9%;加上转移性支出183885万元(调出资金115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8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9693万元),支出合计545499万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见附表十八、十九。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9.3%;加上转移性收入3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5万元,使用结转资金15万元),收入合计2030万元。拟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0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2000万元,支出合计2030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见附表二十一、二十二。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157630万元,下降8.6%,主要是2024年工伤和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基金收入统一在省级体现。剔除工伤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后,增长3.0%,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和保费收入增加。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2663万元,下降4.4%,剔除工伤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后,增长10.6%,主要是待遇享受人数增加和标准提高。预期收支结余14967万元。2024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见附表二十三、二十四。

5.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省下达后,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800万元。

6.2024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拟安排资金85103万元用于16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79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7122万元。以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中,新建项目5个,安排资金26622万元;续建项目11个,安排资金58481万元。

各位代表,2024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全面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要求,担当进取、克难攻坚、接续奋斗,为兰溪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书写新篇章!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内容。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5.转移性收入:反映政府间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包括税收返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

6.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7.绩效管理: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即在财政支出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财政支出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兰溪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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