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81734527258H/2024-112126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粮油生产补充政策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24〕22号

  • 成文日期:

    2024-10-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LXD01-2024-0002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粮油生产补充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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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2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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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兰溪市粮油生产补充政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粮油生产补充政策

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粮油生产积极性,稳定粮油生产,扎实推进粮油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市粮油生产实际,制定本补充政策。

一、优化粮油规模种植补贴

油菜规模种植按实际种植面积,在省级120元/亩规模种植补贴的基础上,按100元/亩标准增加补助。若当年中央扩种油菜补助资金到户达到或超过100元/亩,按实际数补助;若当年中央扩种油菜补助资金到户不足100元/亩,由市财政补足。水稻、小麦、旱粮规模种植补贴保持不变。

二、实施水稻机插秧补贴

鼓励水稻规模种植主体扩大早稻+连作晚稻种植面积,对规模种植早稻+连作晚稻进行一季或两季机插秧作业的,分别给予100元/亩、200元/亩补贴。

三、实施时间

本补充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粮油生产补充政策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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