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3379010XA/2023-107970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兰政办发〔2023〕28号
2023-09-15
主动公开
GLXD01-2023-0008
有效
发布时间: 2023-09-21 15:5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3〕16号)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办组织有关单位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发布的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理由、依据 1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溪市推行区域能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发〔2017〕68号 该实施方案在“十三五”期间制定,与十四五目标不符 2 《关于印发兰溪市服务业行业骨干龙头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2〕36号 实施效果未达到预期 3 《关于印发兰溪市实施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 兰政办发〔2021〕33号 有效期届满 4 关于印发《兰溪市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发〔2021〕9号 文件已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