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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核定兰溪市妇幼保健院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3-06-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核定兰溪市妇幼保健院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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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15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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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前期,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兰溪市人民医院城东妇儿院区和兰溪市妇幼保健院整合,搬迁至原百城医院,共有地下车位405个。为规范停车秩序,加快车辆流转,该院提出收费标准核定工作。

从调查情况看,周边县市主要公立医院免费停车时长基本在0.25-1小时,我市妇幼保健院2小时免费停车时长很好的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涵盖了大部分患者(家属)看病的停车需求。后续的阶梯收费标准总体上也低于周边城市,封顶收费为金华地区最低水平。

在实地调研、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考虑兰溪市妇幼保健院(原百城医院)与兰溪市人民医院城西院区相邻,且为兰溪市人民医院城东院区搬迁,同时考虑车位供求关系、社会承受能力及周边价格水平,建议该院停车收费标准与原人民医院城东城区保持一致(保持延续性),即也与人民医院城西院区收费标准相同。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单位收费前公示、执行时间等三个方面内容。

(一)停车收费标准

车型

停车时间

收费标准

备注

小型车

2小时以内(含)

免费

1.连续停放24小时(含)每车次最高封顶15元,超24小时继续停车需重新计算;2.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应免收停车费;3.黄色牌照的机动车按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2-3小时(含)

3元

3小时以上

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

(二)收费单位收费前公示

收费单位在收费前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龚婕

政策咨询电话:0579-8902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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