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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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文字号:

    兰经信发〔2023〕6号

  • 成文日期:

    2023-04-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LXD03-2023-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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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0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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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

现将《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兰溪市财政局

2023428  

 

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35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0〕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本办法所称兰溪市2023年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下达给我市的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部分

二、支持对象

《关于下达2023年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359号)文件中明确的兰溪市计划实施的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

三、支持范围和方式

1.资金拨付计划:资金分阶段进行拨付,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进度达到30%50%,可向市经信局申请阶段性进度资金拨付,拨付专项资金的60%、80%投资进度达到80%剩余专项资金一次性拨付

2.资金拨付要求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与项目相关的设备、材料、产品、软件、平台等采购费用,安装工程、工程建设费用,以及与项目相关的设计、检测、评价服务等费用原则上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和专项资金拨付。投资进度和实际投资额以统计部门证明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或第三方投资审计报告为依据,由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对照目标进行实地查看、把关。

3.其他要求:项目竣工后按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如项目验收不通过2023年630日前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未达到30%不再拨付补助资金,并视情况收回已拨付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额少于补助金额的,按实际投资额拨付;实际投资额超出计划总投资的,超出部分不再参与资金分配。

四、资金拨付程序

(一)企业申请。项目实施达到分阶段拨付标准的,项目承担单位向市经信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主要包括《2023年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省专项资金拟使用明细表》(附件2),统计部门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证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资审计报告。

(二)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23年630日前向市经信局提交阶段性评审申请材料,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拟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

、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其他事项参照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2023年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基本情况表》;

2.《省专项资金拟使用明细表》。

 


附件1

2023年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基本情况表

填报时间:      日    填报人姓名及手机:      

企业名称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起止期

    至  

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累计

已投资

共计   万元。其中:

  土建及安装工程   万元,设备购置费用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技术开发等软投入  万元。

项目完成后预计企业经济效益

新增销售收入      万元;

新增利润    万元;新增税金    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二、项目绩效(可从投资完成率、产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和协同目标等方面描述):

真实性及有关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承诺遵照《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如延期超过2年的,愿意退回全部补助资金;如申请终止的,愿意按相关规定退回补助资金;如最终验收不通过的,愿意退回全部补助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省专项资金拟使用明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

内容

使用方向(土建、安装、设备、软件等)

金额(元)

备注






















































































合计:




 

 

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

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366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3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下达的2023年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方向

二、资金分配方案

(一)2023年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高端化、智能化)方向

1.资金分配原则: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进行预分配,浙江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20万元,浙江鑫兰纺织有限公司380万元。项目实际投资额少于补助金额的,按实际投资额拨付;实际投资额超出计划总投资的,超出部分不再参与资金分配。

2.资金拨付计划:按实施进度进行综合分配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进度达到30%时,可向市经信局申请阶段性进度资金拨付,拨付预分配金额的60%投资进度达到80%剩余专项资金一次性拨付

3.资金拨付要求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补助企业实施项目的设备购置安装、购置自制设备的材料及零部件、软件及系统购置调试、设计检测评价、第三方改造的工程服务费等支出。原则上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和专项资金拨付。投资进度和实际投资额以统计部门证明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或第三方投资审计报告为依据,由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对照目标进行实地查看、把关。

4.其他要求:项目竣工后按《兰溪市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如项目验收不通过2023年630日前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未达到30%,相关资金由市经信局商市财政局后调整用于清单内其他项目,并行文报送省经信厅和省财政厅同意后实施。

(二)2023年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绿色化)方向

1.资金分配原则: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计划设备总投资额进行预分配,浙江金梭纺织有限公司340万元,浙江陆晟纺织有限公司297万元,浙江九舜纺织有限公司193万元。项目实际投资额少于补助金额的,按实际投资额拨付;实际投资额超出计划总投资的,超出部分不再参与资金分配。

2.资金拨付计划:按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进行综合分配项目设备投资进度达到30%时,可向市经信局申请阶段性进度资金拨付,拨付预分配金额的60%。剩余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拨付

3.资金拨付要求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补助企业实施项目的设备购置安装、购置自制设备的材料及零部件、软件及系统购置调试、设计检测评价、第三方改造的工程服务费等支出。原则上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和专项资金拨付。投资进度和实际投资额以统计部门证明的设备投资数据或第三方投资审计报告为依据,由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对照目标进行实地查看、把关。

4.其他要求:如项目验收不通过或2023年630日前设备投资进度未达到30%,相关资金由市经信局商市财政局后调整用于清单内其他项目,并行文报送省经信厅和省财政厅同意后实施。

三、资金拨付申请

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23年630日前向市经信局提交中期评审申请材料,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拟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其他事项参照《兰溪市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省级资金与市级资金统筹使用,如有省级补助未达市级政策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市级资金补足。

关于印发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兰溪市2023年度浙江省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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