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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5-12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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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共同举办企业行为,补齐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线外集体建设用地供应方式,有效保障乡村振兴等项目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陆兰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 兰溪市兰江街道兰荫路27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211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兰溪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95585373@qq.com。
4.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8890272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9-88892517 0579-88136711
附件:兰溪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共同举办企业工作实施意见.doc
关于《兰溪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