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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通知
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兰文旅〔2023〕3号
2023-02-24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3-04-1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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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和中央政法委、国家广电总局、平安浙江、平安兰溪建设等有关境外电视管理和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监管、执法、服务”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工作,确保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安全平稳有序,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传输,维护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广大群众营造积极、健康的电视收视环境。
二、考核对象
11月底至12月初,我局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的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分。整治工作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详见《2023年兰溪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 1)。
三、主要整治事项
(一)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
(二)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环节的查处整治;
(三)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
(四)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等其他信息网络非法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
四、整治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的实施和宣传贯穿全年,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敏感期间要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销售、安装和使用。整治工作有关信息和季度报表(附件2)按要求及时报送我局。
(一)全面部署(4月中旬前)
各乡镇(街道)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以上四个整治工作主要事项,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并以专
题会议等形式全面部署辖区内非法
卫星电视记得收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辖区内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提供准确数据,完成登记造册工作,于4月15日前上报底数清单(附件3)。
(二)集中整治、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根据前期摸排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整改。对未能自行整改的擅自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上报到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将协调各职能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对辖区内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开展集中整治。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并于6 月 23 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存在问题报至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
集中整治和自查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章立制。完善建立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及联络机制,配置专门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推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2.执法检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办境外卫星电视节目非法接收传播案件。清查处理非法售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小耳朵”)线索信息。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拒不配合、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跟进处罚。
4.宣传报道。制定整治工作宣传计划,全面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工作群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多方位宣传政策法规,宣传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危害性,有效提升宣传力度。
5.信息报送。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季度报表、自查评估和年度报告。
(三)检查督促整改(贯穿全年)
各乡镇(街道)要针对集中整治、自查评估、上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认真开展覆盖辖区的检查工作,全面细致掌握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底数。省市县三级将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暗访。
(四)报送考核工作资料(11月15日前)
总结上报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准备并按要求上报整治工作台帐,工作台账主要包括:年度总结报告、协调联办机制、宣传工作、整治检查成效等相关材料和内容信息。工作台账可只上报电子版,内容严禁虚假编造材料和数据,相关公文需有单位公章。
(五)组织考核评分(11月底)
由市文广旅游体育局结合全年检查情况和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上报的 2023 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台账,对全市年度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按照《2023 年兰溪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年度考核评分表》,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排名和考核打分。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人力物力的落实,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
(二)按照“统一部署、集中整治、依法查处、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 注重工作预案,加强社会宣传,完善工作方法,充分协调协作,严格规范执法,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注重发挥对社会面守法宣传的作用,宣传与整治双管齐下,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对整治工作要进行广泛宣传,创造良好的集中整治环境和长治久安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兰溪市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广播电视传输单位要积极参加该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兰溪华数各乡镇(街道)广播站对接人员见附件4。
请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将《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人员名单》(附件2)、《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季度报表》(附件3)、《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底数清单》(附件5)、情况总结和台账电子版等相关材料,按时间要求,通过浙政钉报送至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科。联系人:章巧芬,电话:88893611。
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2023年兰溪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年度考核评分表docx.docx
附件2.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季度报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