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工业用地评估指导价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10-19
发布时间: 2023-03-2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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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兰溪市工业用地评估指导价实施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1年以来,兰溪市工业用地价格体系经历了从区域间相对独立的状态,到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两级化状态,再到分级确定剩余30年期的收回评估指导价及50年期工业用地评估价,我市工业用地价格体系逐渐完善。但是随着我市对“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社会各界对工业用地价格调整的呼声日益高涨,原有的工业用地价格体系已不再符合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力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激励优质项目落户兰溪,现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针对兰溪市工业用地价格的实际情况,结合工业用地取得成本,参考相邻县市、区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合理调整我市工业用地评估指导价格,做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出让价格相对统一和均衡。在慎重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我市市域内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30年期及50年期工业用地评估指导价(平均),以健全工业用地价格体系。 三、适用范围 兰溪市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拟开展价格评估的工业用地。 四、主要内容 (一)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梅江镇、横溪镇,以及兰江街道、云山街道、上华街道城镇开发边界线以内,工业控制线以外范围:土地剩余使用年期30年期的评估指导价为36万元/亩,50年期的为40万元/亩; (二)兰江街道、云山街道、上华街道上述区域外,灵洞乡、永昌街道、赤溪街道、女埠街道范围:土地剩余使用年期30年期的评估指导价为30万元/亩,50年期的为35万元/亩; (三)游埠镇、诸葛镇、香溪镇、马涧镇范围:土地剩余使用年期30年期的评估指导价为28万元/亩,50年期的为33万元/亩; (四)水亭乡、黄店镇、柏社乡范围:土地剩余使用年期30年期的评估指导价为27万元/亩,50年期的为31万元/亩。 (五)化工园区内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原则上不得低于60万元/亩,收回补偿标准按评估价确定。 (六)其他。评估时根据工业用地的区位、配套、剩余年期等条件进行修正。符合兰溪市制造业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的可以从其规定。 五、解读机关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潘捍卫 联系电话:05798890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