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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173379010XA/2023-82820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体裁分类:

  • 文件名称:

    《兰溪市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3-01-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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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1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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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兰溪市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中央及省市先后出台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文件,鼓励各地推动律师行业持续性发展,发挥律师在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上的独特作用,提高区域法治化水平。2021年6月,省委、省政府将律师万人比纳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目标指标,明确了律师行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兰溪市现有律所总体呈现小而散状态,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不明显,本土所综合竞争能力相对薄弱,律师队伍人数少、缺乏涉外贸易、知识产权类专业人才,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匹配。《意见》是基于我市律师行业现状,在开展律师行业“扬帆行动”、“251”律师人才培育、深化“兰律之约”律师留引工程基础上,完善律师队伍建设机制,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建立一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需求相适应的律师人才队伍,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律师行业发展扶持的又一重大举措。

二、指导思想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壮大律师队伍、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市场、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大对律师行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健全律师工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平台,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律师服务体系,为兰溪全力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目标任务

    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培育,推进兰溪律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律师队伍稳步增长,律师万人比逐年提高,2025年底律师万人比达到2.5以上,市政府组成部门公职律师配备率达到100%。实现律师综合素养进一步提升,培育律师专业领域带头人,创建具有辨识度的律师服务专业品牌,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律师事务所管理更加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认可度、满意度、美誉度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公信力、竞争力整体增强。

四、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对律师行业和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握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律师队伍。

2.强化律师人才培养。一是全力支持青年律师成长成才,青年律师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价值观,对符合条件的实习、新执业律师予以一定的补助和补贴,减轻律所育才压力。二是持续加大高素质律师引才育才力度,对律所引进律师人才给予政策和资金奖励。三是加快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培养公职律师,将公职律师纳入全市法治人才储备,给予相关激励四是扶持企业发展公司律师给予在兰溪企业任职并全职从事法务工作的公司律师连续三年发放专项补贴

3.推动律师事务所规模发展。优秀律师、优质律所在我市新设(含迁入)律所(分所),给予相应开办补助支持律所整合兼并做大做强,对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含)以上的律所,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优化律师行业发展环境律师人才同等享受我市相关人才招引政策积极推荐优秀律师加入“两代表一委员”队伍尊重和协助律师依法执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5.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律师参与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化解、信访及突发事件处置、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6.推动律师参与社会治理鼓励律所和律师为我市重点发展战略、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补助机制,为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适用范围

兰溪市内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实习律师),兰溪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任职的公职律师,兰溪企业任职并全职从事法务工作的公司律师。

、解读机关

兰溪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联系人:屈杏娜

联系电话:0579-8902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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