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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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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兰溪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解读机构:兰溪市教育局
解读人:党委书记、局长 李益民
政策咨询电话:0579-88821126
一、《兰溪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政策出台背景是怎样的?
答:一是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浙教基〔2022〕13号、金市教基〔2022〕5号)要求,明确提出“……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等内容,在进一步扩大公办普惠幼儿园招生覆盖面的同时,更要促进和保证现有民办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二是不断满足我市居民群众对普惠幼儿园的实际需要。随着新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市入学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总量应该是有所增加的。如今,经济条件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已从“有园上”转变为“上好园”的需求。需要进一步扩大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幼儿园的强烈需求。
三是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我市学前教育的需要。新修订的兰溪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关系到新开新设民办幼儿园性质及时认定,及年度市财政扶持普惠性民办园专项经费的按时考核发放。只有加大公办普惠面,扶持发展好民办普惠,我市学前教育才能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普惠性幼儿园的性质界定是怎样的?
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经教育局批准设立,面向大众,质量合格,享受相关财政的普惠园扶持补助资金,收费执行政府限价,即保教费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兰溪市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的2倍、1.5倍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一、二级民办幼儿园为2倍,三级民办幼儿园为1.5倍)。而公办幼儿园则自然定为普惠性幼儿园。
三、如何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答: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资格条件,收费执行政府限价,同时取得浙江省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年检合格,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保健合格证、消防检测合格证(意见书)与房屋质量检测合格证(意见书)等证照齐全有效,即可填报《兰溪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进行申报。
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1.《兰溪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原件一份;
2.《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4.《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5.《卫生保健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6.消防检测合格证(意见书)一份;
7.房屋质量检测合格证(意见书)一份。
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程序主要分4步——
1.提出申报。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2.准备认定。对照《兰溪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用表》进行准备。
3.组织认定。教育局组织专家认定组,对申报幼儿园开展查看资料与现场认定相结合的认定工作。
4.公示公告。公布当年度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及时报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备案。
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的财政补助有哪些?
答:根据有关文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享受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主要有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高等级优质普惠幼儿园奖励、聘用劳动合同制持证教师、幼儿园通过新评等级、等级复核与省现代化学校评定的奖励、幼儿园“三防”安全经费补助、新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项目建设补助、学前教育共同体帮扶活动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