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8173379010XA/2022-102402

  • 服务对象:

  • 文件名称: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2-08-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备注:

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 2022-08-01  17:51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征集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兰溪市现行有效/部分条款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认为目录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需要修改/废止的,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兰溪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288880/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花路721号兰溪市司法局,邮编:321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xsfjzfjdk@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李冬莹              

联系电话:0579-88899373     

附件:《兰溪市现行有效和部分条款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起草说明.docx

兰溪市司法局

2022年8月1日



征集调查结果

《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202287日在http://www.lanxi.gov.cn/art/2022/8/1/art_1229288880_41559.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83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均已吸收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兰花路721       局;邮编:3211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lxsfjzfjdk@163.com

联系人:李冬莹 ;联系电话:0579-88899373

 

兰溪市司法

202211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