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34527258H/2022-101460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告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永昌街道等16个乡镇(街道)行使的通告
兰溪市人民政府
兰政告〔2022〕4号
2022-07-08
主动公开
GLXD00-2022-0004
有效
发布时间: 2022-07-0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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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将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街道)行使。现就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永昌街道办事处、游埠镇人民政府、灵洞乡人民政府、柏社乡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发改、经信、公安、广电、民宗、民政、人力社保、林业、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建设、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17个领域(以下简称17个领域)508项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1)。 二、兰江街道办事处、上华街道办事处、赤溪街道办事处、香溪镇人民政府、马涧镇人民政府、梅江镇人民政府、横溪镇人民政府、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17个领域298项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2)。 三、云山街道办事处、诸葛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17个领域308项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3)。 四、女埠街道办事处、黄店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17个领域322项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4)。 五、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 六、2022年7月15日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七、本通告自2022年7月15日起实施。 附件:1.永昌街道等4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508项) 2.兰江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98项) 3.云山街道、诸葛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308项) 4.女埠街道、黄店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322项) 永昌街道等4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508项).doc 兰江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98项).doc 云山街道、诸葛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3月动态调整).pdf 永昌街道等4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3月动态调整).pdf 女埠街道、黄店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动态调整).pdf 兰江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3月动态调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