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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市财政局
2022-05-12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2-05-12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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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兰溪市国资办印发的《兰溪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更好地发挥市产业基金引领撬动作用,兰溪市国资办参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75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兰溪市实际,起草了《兰溪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75号)。 二、主要内容 《兰溪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共分为10章30条,主要包括: (一)总则。明确了产业基金的设立宗旨和总体架构。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市产业基金基本运作管理架构包括市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兰创集团、基金管理公司等。 (三)投资模式和要求。主要对基金投资方向、投资模式、投资定价依据、投资比例限制、投资要求、子基金管理人的要求进行了规范。 (四)投资管理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及实施、投后管理和基金退出等。 (五)费用和收益分配。规范了基金管理费和收益分配。 (六)基金退出。规范了基金退出方式、基金退出程序、基金退出价格、基金退出转让方式、基金提前退出的情形、投资存续期限。 (七)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对于已履职尽责的投资项目,对产业基金具体经办人员实行容错机制。 (八)绩效考核和风险防控。规范了基金的绩效评价、基金的综合考核、子基金的托管、合作方违约处理、基金的风险防控制度、基金的风险应对等内容。 (九)报告制度。明确季度、年度的报告要求。 (十)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的效力。 三、适用范围 《兰溪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适用由兰溪市政府主导、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投资基金。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6月13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兰溪市国资办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张惠娟,电话:0579-88903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