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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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体裁分类:

    规范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上华街道骨灰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上华街道

  • 发文字号:

    上街办【2022】6号

  • 成文日期:

    2022-04-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LXD99C-2022-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上华街道骨灰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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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2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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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

为了规范我街道骨灰堂管理,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兰溪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生态葬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街道殡葬改革工作实际,制定《上华街道骨灰堂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华街道骨灰堂管理办法(试行).doc

 

兰溪市人民政府上华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上华街道骨灰堂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骨灰堂管理,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兰溪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生态葬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街道殡葬改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骨灰堂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本街道村(居)民身故后骨灰统一存放在骨灰堂。

二、骨灰堂内每个方位、架位、层位、格位均为固定编号,骨灰入堂安放后不得变换。

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骨灰带出骨灰堂,违者将按照殡葬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骨灰安放时亲属要如实准确填报死者的姓名、年龄、死亡时间及亲属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放置骨灰盒按规定的编号从下至上,从左到右顺序存放,不得自选格位。

五、骨灰堂应建立台账制度,载明死者姓名、入放时间、位置等内容,并准确登记造册一式二份,分开存放保管。

六、骨灰安放时,由骨灰堂管理人员检查骨灰盒内骨灰是否完整、骨灰盒是否密封牢固。若发现骨灰盒内骨灰不完整,管理人员应要求其亲属进行说明或改进,并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同时将该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符合要求后对骨灰盒进行安放,并开具骨灰安放证。

七、骨灰堂存放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收费标准要严格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并上墙公示,收费主要用于管理人员和日常维护支出。

八、除清明等传统祭祀日外,需临时办理祭祀活动的,应提前通知管理人员。丧属办理祭奠活动,应当自觉遵守骨灰堂的管理规定,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丧葬祭奠为名,搞封建迷信活动。

九、进入骨灰堂必须保持整洁肃静和仪容仪表的庄重,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采取献花、鞠躬、行注目礼、网络祭祀等文明祭扫方式,禁止携带鞭炮、明火及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冥纸、冥币和纸扎等)进入骨灰堂,禁止哭丧乐队随行。

十、所有进入骨灰堂人员要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财物,毁坏财物的按价赔偿。

十一、骨灰堂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传统祭祀日的人员分流和车辆停放安排,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等防控工作,确保祭奠人群的安全,同时负责环境卫生和绿化的维护。

十二、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霉变、除湿等工作,同时要经常性检查核对骨灰存放位置,严防骨灰盒调包和混乱。

十三、管理人员应加强学习,积极宣传文明殡葬,倡导丧葬新风尚,讲文明礼貌,态度要和蔼。

十四、管理人员存在失职行为或利用职责便利谋取私利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五、本试行办法自2022年5月25日起实施,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4日期间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并由上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上华街道骨灰堂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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