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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督查
通知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兰政办发〔2022〕2号
2022-03-17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2-03-1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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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含民生实事)、《政府工作报告今后五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政府工作报告十个方面新突破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相关配合单位按审定后的完成时限调整完善《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重点工作月度计划表》,并于2月21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报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负责牵头汇总,制定月度计划,并于2月23日前将《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重点工作月度计划表》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政府督查室。(纸质版发送传真,电子版发送至浙政钉13858991622)
各责任单位要按审定后的月度计划,每月按时限要求向市政府上报工作进度(配合单位每月报牵头单位),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针对各责任单位月度计划具体落实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将开展督查,每月进行通报,并将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各单位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宋小清,联系电话:573528,传真:88899232)
附件:
4.附件4-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重点工作月度计划表.docx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