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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补偿安置实施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8-0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8-04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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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补偿安置行为,保障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补偿安置实施意见(试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兰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xi.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荫路27号,邮编:321102。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4743185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4日。
联系人:钟定建联系电话:13858989111
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补偿安置实施意见起草说明.docx
附件:兰溪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更新改造补偿安置实施意见(试行)8.4.docx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