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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1000000/2019-3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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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解读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9-07-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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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7-3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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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兰溪市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实施方案(2019-2021年)》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纺织行业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工作,围绕省委对兰溪“产业加快转型 古城焕发青春”的总要求,切实推动兰溪纺织行业在信息变革、产业变革中抢抓机遇,提升智能制造与绿色制造水平,根据《中共兰溪市委关于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的决定》(兰委〔2019〕3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3年左右时间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逐步实现纺织企业的设备网络化、数据互联化、文档无纸化、过程透明化、车间减人化、管理可视化、服务平台化,解决纺织企业的一批突出问题,实现企业设备数据、ERP、MES、CRM等系统互联互通,建成智能产线200条以上、智能车间(仓储)100个以上、智能工厂50家以上,基本实现“企业数字化制造,行业平台化服务”。

通过示范市创建及综合施策,到2021年底,实现纺织行业规上工业产值35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行业地方贡献、利润率均实现翻番;全国棉纺织行业百强入围企业16家以上。

三、阶段任务

四、试点先行阶段

五、全面推广阶段

推广阶段,召开试点经验总结推广会,让智能制造改造成功的企业现身说法,以带动更多企业参与智能制造。总结推广试点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共性做法,兼顾企业的个性需求,宣传实施成效,在纺织行业中形成数字化制造、平台化服务的赶超氛围,推进百家规上纺织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纺织企业智能制造项目申报条件、实施程序、验收指标参照试点工作要求。

在此基础上,总结创建工作成效,形成创建工作经验,实施“全行业全面扩面推广服务”。同时,对企业实施成效进行再巩固再提升,持续深化创建成果,力争实现全行业更大范围的覆盖和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七、解读机关

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79-89019175。

链接:关于印发《兰溪市创建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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