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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1000000/2018-3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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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兰溪市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8-05-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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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5-0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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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7〕17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公路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行为,减少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公路桥梁等设施损毁,降低各类交通事故率,确保公路通行安全,减少扬尘污染道路行为,改善路域环境、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内容和要求

全面整治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重点整治在我市境内运输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输范围全部在我市境内或货源起点、货运终点在我市境内的重型自卸货车,包括兰溪籍、外籍车辆和过境车辆。

(一)整治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交通部门、公安交警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

(二)整治运输车辆非法改装。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 5月 1日至 5 月31日)。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 6月 1日至 6月30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 7月 1日至 7月31日)。

(四)常态管理阶段(2018 年 8 月 1日起)。

五、解读机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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