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81734527258H/2017-9849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兰溪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兰政发〔2017〕19号

  • 成文日期:

    2017-03-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LXD00-2017-0002

  • 信息有效性:

    废止

兰溪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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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3-15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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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和金华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金政发〔2017〕12号),决定在我市开展 “最多跑一次”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快形成“最多跑一次”的倒逼机制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满足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化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为手段,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在浙江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总体框架内,按照技术创新与流程再造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化政务服务要素,综合运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快递收发、网上支付等互联网工具,率先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推行“淘宝式政务模式”应用,原则上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对于已经能做到和马上能做到“跑一次”或“零上门”的事项,于2017年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对于目前尚未实现“最多跑一次”,但近期能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环节、推进网上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于2017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7年三季度前再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年内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总体目标。

    三、改革事项范围及部门范围

纳入改革的政务服务事项范围: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奖励以及年检、备案、其他审批权等依申请类权力事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的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

纳入改革的部门范围:政府工作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四、任务及分工

(一)优化推进政务服务要素配置

按照适用于互联网技术和满足用户体验的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前置条件、材料、流程进行清理、规范和优化。

1.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政务事项目录。按照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事项的界定标准,分类分阶段梳理出已实现“最多跑一次”、计划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清单,分批次将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牵头部门:市编办、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2.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意见的通知》(浙审改办〔2016〕17号)要求,启动我市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建立适用于信息化规范管理、互联网高效应用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服务、证照管理运行规范。(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3.清理优化前置条件、材料、环节、格式。取消无法定依据、无现实必要、已向前置部门出具的、本部门出具过的、取消后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前置材料;取消一般性事项的领导审签环节和非实质性审查环节,确需领导审签的,原则上在办事窗口现场办理;优化材料的提交方式和办理环节,按照能满足网上办理、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配置;维护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库前置格式材料示范文本和空白表格,可提供申请人网上网下引用。(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4.清理前置证明材料或环节。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需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进行统一清理,制定政务服务事项需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逐步实现凡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不得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前置条件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5.清理前置收费性中介服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涉及收费的由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评估、意见等服务事项及收费依据进行专项清理,制定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清单,凡清单外中介事项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前置条件。(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物价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二)推广政务服务事项“淘宝式”办理模式

深化政务服务网兰溪分厅基础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综合运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快递送达、网上支付等互联网手段,探索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淘宝式零现场办理机制并推广运用。

6.试点推进电子签名对接应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管理平台,建立可供各业务系统调用的高级实名用户电子签名机制,满足电子材料网上流转,并具有与纸质材料同等法律效力的要求,满足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和办理的全流程电子化运行需求。同时,各业务办理机构应根据业务需求,完成相关的电子印章订制及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7.积极创新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应用机制。一是建设兰溪市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制定并完善试点事项电子证照数据采集标准,建立县乡两级审批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的实时数据关联应用机制;二是出台《兰溪市电子证照应用管理暂行办法》,逐步推广电子证照的免纸质提交引用;三是对不适合纳入电子证照库管理的跨部门共享数据,采用点对点协议对接的方式,解决信息共享的问题,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增强互联网应用体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档案局、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8.推广办理材料快递提交送达服务机制。做好统建类系统、自建类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EMS快递接口调用,建立网上申报材料的快递提交和办理结果的快递送达服务机制,并大力宣传推广快递应用。(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9.逐步推广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应用。在完成道路交通违法罚款、公办中小学学费线上缴纳的基础上,逐步将与百姓密切相关的行政事业收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拓展网页缴费、APP缴费、支付宝缴费、二维码扫描缴费、银行网点柜面及自助设备缴费等方式。(牵头单位:市财政(地税)局,责任单位: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部门)

(三)推进个人业务为主的微信平台应用

选择一批相对适合在微信平台办理的审批事项,在实现电脑端淘宝式业务办理模式的基础上,优化办理流程和要素,将业务整合接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移动APP兰溪分厅。

10.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痕迹化管理系统。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同步开发政务服务网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平台公众号,建立痕迹化管理叫号系统,对接国地税、出入境、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功能区域独立叫号系统,实现网上叫号、预约、咨询评价和投诉功能,节约办事人时间成本。(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

11.实行证明类事项微信平台申报, 在完成证明类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将一些常用的证明类事项纳入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申请,政务网统一审批平台网上办结,通过快递送达的方式,实现异地“零现场”办理。(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出具证明的部门、村、社区)

12.逐步推进审批事项的微信平台应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在微信平台进行公布,事项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步骤等内容一次性告知,让办事群众直接在手机上就能查看。(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13.建立8890移动平台与政务服务网的融合对接。借助8890移动平台用户资源,建立信息共享、互动互通的8890微信端政务服务网交互应用机制,实现在8890平台查询、咨询政务服务相关事项,宣传政务服务网的便利化改革举措,引导办事群众快捷办理相关政务事项。(牵头单位:8890便民服务分中心)

(四)加快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一体化、便利化改革

按照有序推进、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快推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一体化、便利化改革。

14.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接房产登记数据,试点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以全省市场主体数据资源大集中为支撑,加快与政务服务网兰溪分厅的本地化对接,进一步简化优化企业登记流程,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5.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一站式快速服务平台和机制。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投资项目一网交互、一站办结、一窗受理的跨部门业务协同机制;整合设置投资项目审批相关机构的服务窗口;配套建设投资项目协同审批监管平台,对外提供网上项目申报赋码、项目办理导航清单及流程图、协调联办事项申请、代办申请等网上服务,对内提供联合办理、实时监察、催办督办等管理应用,以强化对项目办理全过程的服务管理。(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责任单位:投资项目审批相关职能部门)

16.推进投资项目中介服务市场化配置。配合市级建设市、县一体的投资审批中介网上超市,开放中介服务市场,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中介行业服务效率,降低中介服务收费。(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地税)局,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17.整合设立不动产登记一条龙服务窗口。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及“一个窗口受理”改革,按业务关联性和无缝对接原则,整合不动产交易、征税、登记办事窗口,建成市区“房管交易审核、地税征税开票、国土登记控管”的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功能区。(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财政〈地税〉局)

18.加快重点领域内自建系统的入网改造。重点加快实施公安在线、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公积金管理、住房保障、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民政救助等自建系统的政务服务网一体化改造,其中涉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要将系统延伸至基层办理。(责任单位:各自建类系统建设相关部门)

(五)全面推进配套体制机制改革

    19.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率,大幅提高行政服务中心办事事项即办件的比例,在一条龙服务窗口的基础上,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等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建立行政服务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第三方监管职责,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强化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乡镇(街道)、功能区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市乡村三级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20.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加强“8890”便民服务热线电话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8890”便民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牵头单位:市信访局、8890便民服务分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2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发改局(物价局)等14家业务主管部门在10月底前完成21个方面544项职权事项的划转工作,划转一批公告一批,并签订划转协议,出台业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协作配合机制指导意见,明确监管边界清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牵头单位:市编办、法制办、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涉及事项划转的职能部门)

22.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完成综治工作、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制定平台建设方案,成立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建成乡镇(街道)综合指挥室,推进网格整合,落实派驻机构属地管理制度。2017年9月底前,平台运行取得初步成效。(牵头单位:市编办、信访局、综治办、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

   23.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简政放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的再深化再推进,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各部门要着眼于满足老百姓的需求、顺应群众和企业的呼声、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良服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意义,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将原“兰溪市政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更名为“兰溪市政府加快‘最多跑一次’暨‘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增设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专题小组下设综合组(办公室)、业务组、技术组。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精干工作团队,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制定实施方案,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最多跑一次”专题小组审核后实施。

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监督。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建立通报机制。年底对各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单项考核,评选先进工作单位及先进工作者。同时将考核结果列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1.兰溪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小组人员名单

2.兰溪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3.兰溪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示范性重点突破任务清单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

附件1

 

兰溪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

专题小组人员名单

 长:楼琅坚       

副组长:张         市府办

        市府办

朱小爱民     市编办

方志春       市行政服务中心

 员:赵有富       市法制办

            周长春       新闻办

            叶洪甘       市民宗局

            方丽萍       市台办

            蔡志华       市档案局

鲍桂林       市残联

        柳卫东       市发改局

童永生       市经信局

          童云龙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王瑞荣       市公安局                         

何忠云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徐建光       市人力社保局

            傅学农       市国土资源局

施廷涌       市财政局

            龚建峰       市建设局               

            曹永清       市交通运输局               

蓝一飞       市水务局

            严秋林       市农林局

            叶小虎       市商务局               

郑益新       市文化局         

                     市卫计局              

樊友洪       市环保局          

李炜华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质监局        

严肖军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学庆       市安监局               

        市旅游局

            白秀丽       市侨办          

叶海连       市人防办                    

            成德华       市金融办        

方雪峰       8890便民服务分中心

            李迪民       市电子政务办            

毛晓东       市国税局       

        市供电公司

            周虹阳       兰溪海关            

郑建国       兰溪检验检疫办事处

            童建跃       市气象局            

        市烟草专卖局

专题小组下设综合组(办公室)、技术组、业务组3个小组,综合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

一、综合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改革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督查考核改革进度、宣传改革成果、保障改革经费等。

(二)组成人员

由市编办朱小爱民兼任组长,市行政服务中心方志春兼任常务副组长,市府办张剑、新闻办周长春、市财政局施廷涌兼任副组长。

二、业务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业务指导、方案设计、方案审核、事项梳理等。

(二)组成人员。

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刘建军兼任组长,市编办方宣华、市法制办赵有富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三、技术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负责设计、审核和指导技术标准、网络保障、安全维护以及技术方案。

(二)组成人员。

由市电子政务办邵孝春兼任组长,市行政服务中心刘建军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附件2

兰溪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

要点

任务名称

工作内容

时限及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优化政务服务要素配置

 

 

 

 

 

 

 

 

 

 

 

 

 

(一)优化政务服务要素配置

 

1.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政务事项目录

按照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事项的界定标准,分类分阶段梳理出已实现“最多跑一次”、计划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清单,分批次将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各部门于2017年2月24日前及3月15日前,将分类目录报市编办。于2月底前、3月底前汇总发布第一批和第二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其后动态汇总发布

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

各职能部门

2.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建立适用于信息化规范管理、互联网高效应用的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服务、证照管理运行规范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质监局于3月底前,会同市编办、市法制办制定《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模板》,各职能部门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本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手册的制定并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质监局

各职能部门

3.清理优化前置条件、材料、环节、格式

取消无法定依据、无现实必要、已向前置部门出具的、本部门出具过的、可通过事中事后管理取得的、以及取消后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前置材料;取消一般性事项的领导审签环节和非实质性审查环节,确需领导审签的原则上在办事窗口现场办理;优化材料的提交方式和办理环节,按照能满足网上办理、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配置;维护更新好政务服务事项库前置格式材料示范文本和空白表格,可提供申请人网上网下引用

各职能部门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优化、更新工作,工作成果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改革专题小组将适时对清理工作进行抽查评估

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职能部门

4.清理前置证明材料或环节

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进行统一清理,制订政务服务事项需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逐步实现凡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不得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的工作目标

于2017年6月底前制订完成《兰溪市政务服务事项前置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清单》,经市政府审定后公告,凡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不得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

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职能部门

5.清理前置收费性中介服务事项

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涉及收费的由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评估、意见等服务事项及收费依据进行专项清理,制订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清单

于2017年6月底前制订完成《兰溪市政务服务事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经市政府审定后公告,凡清单以外的中介事项不得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

市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

各职能部门

 

 

(二)推广政务服务事项淘宝式办理模式

 

 

 

 

 

 

 

(二)推广政务服务事项淘宝式办理模式

6.试点推进电子签名对接应用

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管理平台,建立可供各业务系统调用的高级实名用户电子签名机制,满足电子材料在网上流转,并具有与纸质材料同等法律效力的要求,满足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和办理的全流程电子化运行需求,同时,各业务办理机构应根据业务需求,完成相关的电子印章的订制及应用

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市发改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务局、文化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人防办等部门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试点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办

市发改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务局、文化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人防办等部门

7.积极创新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机制

一是建设兰溪市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制订并完善试点事项电子证照数据采集标准,建立市乡两级审批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的实时数据关联应用机制;二是出台《兰溪市电子证照应用管理暂行办法》,推广电子证照的免纸质提交引用,实现跨部门证照类信息共享引用;三是对不适合纳入电子证照库管理的跨部门共享数据,采用点对点协议对接的方式,解决信息共享的问题,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增强互联网应用体验

市电子政务办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电子证照库建设,完成试点示范事项电子证照信息采集标准;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电子政务办、政服务中心、法制办、档案局于5月底前完成《兰溪市电子证照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制订并实施;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电子政务办于6月底前组织各电子证照库接入部门试点,引用电子营业执照和居民身份证,于12月底前完成试点示范电子证照的入库和无纸化引用;各部门自建类系统改造中涉及除电子证照数据外与其他部门系统信息共享的,自行协议对接,并推广应用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档案局、电子政务办

各职能部门

8.推广办理材料快递提交送达服务机制

推广办理材料快递提交送达服务机制。做好统建系统自建类系统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EMS快递接口,建立网上申报材料的快递提交和办理结果的快递送达服务机制,并大力宣传推广快递应用

各职能部门使用市统建审批系统的事项于2017年3月底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完成EMS接口的绑定并实施;各职能部门使用自建系统的事项于6月底前完成与政务服务网EMS接口的开发并实施,无法对接的,使用线下人工的方式提供快递服务


各职能部门

9.逐步推广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应用

在完成道路交通违法罚款、公办中小学学费网上缴纳的基础上,逐步将与百姓密切相关的行政事业收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拓展网页缴费、APP缴费、支付宝缴费、二维码扫描缴费、银行网点柜面及自助设备缴费等方式

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

市财政局

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部门

 

 

 

 

(三)推进个人业务为主的移动端APP应用

 

 

 

 

 

 

10. 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痕迹化管理系统

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同步开发政务服务网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平台公众号,建立痕迹化管理叫号系统,对接国地税、出入境、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功能区域独立叫号系统,实现网上叫号、预约、咨询评价和投诉功能,节约办事人时间成本。

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痕迹化管理叫号系统开发,并组织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应用;2018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及使用独立叫号系统的功能区,完成系统升级,将线下叫号系统整合接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叫号系统

行政服务中

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11. 实行证明类事项微信平台申报

在完成证明类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将一些常用的证明类事项纳入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申请,政务网统一审批平台网上办结,通过快递送达的方式,实现异地‘’零现场‘’办理。

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网上开证明微信平台开发,11月底前完成试点事项定制并实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档案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各基层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12. 逐步推进审批事项的微信平台应用

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在微信平台进行公布,事项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步骤等内容一次性告知,让办事群众直接在手机上就能查看。

各部门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示范性政务服务事项微信平台开发并推广


各职能部门

13.建立8890移动平台与政务服务网的融合对接

借助8890移动平台用户资源,建立信息共享、互动互通的8890微信端政务服务网交互应用机制,实现在8890平台查询、咨询政务服务相关事项,宣传政务服务网的便利化改革举措,引导办事群众快捷办理相关政务事项

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8890便民平台与政务服务网的共享对接,并逐步深入应用

8890便民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职能部门

 

(四)加快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一体化、便利化改革

 

14.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

对接房产登记数据,试点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以全省市场主体数据资源大集中为支撑,加快与政务服务网兰溪分厅的本地化对接,进一步简化优化企业登记流程,推行 “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

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

市市场监管局


15.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一站式快速服务平台和机制

深化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投资项目一网交互、一站办结、一窗受理的跨部门业务协同机制;整合设置投资项目审批相关机构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窗口;配套建设投资项目协同审批监管平台,对外提供网上项目申报赋码、项目办理导航清单及流程图、协调联办事项申请、代办申请等网上服务,对内提供联合办理、实时监察、催办督办等管理应用,以强化对项目办理全过程的服务管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投资项目审批相关部门实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

各投资项目审批相关职能部门

16.推进投资项目中介服务市场化配置

建设市县一体投资审批中介网上超市,开放中介服务市场,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高中介行业服务效率,降低中介服务收费

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17年6月底前与金华市建立的市县一体“中介超市”完成联接,为行政审批过程提供更便捷、高效、优质的审批中介服务。

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职能部门

17.整合设立不动产登记一条龙服务窗口

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业务关联性和无缝对接原则,整合不动产交易、契税、登记,建成市区“房管交易审核、地税征税开票、国土登记控管”的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功能区

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开展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设局、市财政

18.加快重点领域内自建系统的入网改造

重点加快实施公安在线、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公积金管理、住房保障、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民政救助等自建系统的政务服务网一体化改造

按上级要求,分类分批实现并入政务服务网的改造,其中涉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要将系统延伸至基层办理


各自建类系统建设部门

 

 

 

 

 

 

 

 

 

 

(五)全面推进配套体制机制改革

 

 

 

 

 

 

 

 

 

 

 

(五)全面推进配套体制机制改革

19.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提高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率,大幅提高行政服务中心办事事项即办件的比例,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等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建立行政服务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第三方监管职责,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强化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乡镇(街道)、功能区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市乡村三级服务体系。

于2017年3月底前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建立行政服务的监督机制,制定监管办法,12月底前完成市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完善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职能部门

20.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

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加强“8890”便民服务热线电话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8890”便民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

2017年年底前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咨询功能。

市信访局、8890便民服务分中心

各职部门

2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发改局等14家业务主管部门完成21个方面544项职权事项的划转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

2017年10月底前分5批完成事项划转工作,划转一批公告一批,并签订划转协议,出台业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协作配合机制指导意见,明确监管边界清单

编办、

法制办 、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涉及事项划转的职能部门

22.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

 

乡镇(街道)完成综治工作、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制定平台建设方案,成立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建成乡镇(街道)综合指挥室,推进网格整合,落实派驻机构属地管理制度。

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出台“四个平台”建设方案,制定网格整合方案、派出机构属地管理内部制度,并报编办备案。5月底前,各乡镇(街道)综合指挥室软硬件建设到位。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四个平台”运行取得初步成效。

市编办、信访局、综治办、市委组织部

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23.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简政放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开展

市发改局

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附件3

 

兰溪市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示范性重点突破任务清单

序号

应用主题

试点应用事项

功能描述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移动端APP开证明

 

无欠薪举报投诉证明

用于办理收取或清退工资支付保证金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人力社保局

2

纳税证明

用于办理评优评先、银行贷款等事项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财政局、国税局

3

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

用于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国土资源局

4

招工档案扫描复印件

用于办理退休、社保手续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档案局

5

退伍军人安置档案复制件

用于军龄计算等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档案局

6

兵源政审信息证明


市行政服务中心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7

各类计生证明


市行政服务中心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8

办理营业执照地址证明

用于办理营业执照

市行政服务中心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9

居民居住证明

用于办理出入境、驾驶证、购买汽车等

市行政服务中心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10

办理亲属关系证明 

用于户口迁移户籍、继承等

市行政服务中心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11

死亡证明

用于户口注销

市行政服务中心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12

房产证明

用于小农贷款、建造房屋贷款等

市行政服务中心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13

市行政服务中心移动端APP网上叫号

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实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各功能区零现场叫号、排队、提醒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

14

市行政服务中心移动端APP网上预约

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实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各功能区零现场预约,按预约时间现场办理叫号后优先办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

15

市行政服务中心移动端APP网上咨询

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实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各功能区零现场文字咨询、语音咨询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公安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

16

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投诉和评价

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实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叫号办理业务的投诉和评价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

17

 

 

 

 

 

 

 

 

 

 

 

 

电子证照无纸化共享引用

 

 

 

 

 

 

 

 

 

 

 

 

 

 

电子证照无纸化共享引用

居民身份证

纸质证照电子化入库,为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用户和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有效力的电子证照,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各应用系统中,可通过共享电子证照的方式实现有效力的材料申报,无须现场提交纸质证照

市电子政务办、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法制办

市公安局

18

营业执照

同上

同上

市市场监管局

1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同上

同上

市建设局

20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同上

同上

市建设局

21

建筑节能审查

同上

同上

市建设局

22

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同上

同上

市建设局

23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同上

同上

市建设局

24

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同上

同上

市建设局

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同上

同上

市环保局

26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

同上

同上

市经信局

27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同上

同上

市经信局

28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

同上

同上

市经信局

29

节能审查

同上

同上

市经信局

30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同上

同上

市发改局

3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基本建设)

同上

同上

市发改局

32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基本建设)

同上

同上

市发改局

33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

同上

同上

市发改局

34

初步设计审批

同上

同上

市发改局

35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同上

同上

市水务局

36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同上

同上

市人防办

37

美术品经营单位的备案

同上

同上

市文化局

38

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或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同上

同上

市文化局

39

商事登记APP应用

营业执照

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实现商事登记在线咨询、在线办理、在线反馈

市市场监管局


40

 

不动产登记服务在线

 

自助查询房产信息

提供网上在线申请,网下快递送达

市国土资源局


41

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

提供网上在线申请,网下快递送达

市建设局


42

商品房合同网上查询

提供网上在线申请,网下快递送达

市建设局


43

存量房网上签约

提供网上在线申请,网下快递送达

市建设局


44

 

 

 

公积金在线服务

 

 

 

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通过政务网实现公积金账户查询

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


45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实现淘宝式'服务

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


46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单位职工缴存封存、启封、新增职工业务实现网上办理,无需到中心办理

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


47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现网上预审,网下一次办结

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


48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网上预审

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


49

 

 

社会保障在线服务

 

 

 

社会保障在线服务

 

 

 

 

医疗报销结算单

用于办理参保人向第三方报销凭证

市人力社保局


50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用于单位参保证明凭证

市人力社保局


51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用于人员参保证明凭证

市人力社保局


52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用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市人力社保局


5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

用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市人力社保局


54

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用于办理各项惠民政策

市人力社保局


55

个人社保续保

社保中断人员实现以自由职业身份在网上办理续保(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业务

市人力社保局


56

个人社保中断

自由职业身份参保人员实现网上办理中断(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业务

市人力社保局


57

个人医疗消费明细查询

实现个人医疗消费明细查询

市人力社保局


58

人才住房保障在线申报

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相关业务实现在线办理

市人力社保局


59

 

 

 

 

 

 

公安在线服务

 

 

 

 

 

 

 

 

公安在线服务

 

 

 

市区货车通行证管理网上电子化办理

依据分类管理、控制总量、严格监管、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手机微信远程申请及发放特定线路市区货车临时电子通行证,达到数据代群众跑腿的目的;通过统一的平台集中分类受理市区货车通行证申请,通过内部信息共享,避免申请人重复申请及奔波

市公安局


60

“警医邮”互联网远程体检服务

“警医邮”互联网便民体检、换证的实施范围为恢复驾驶资格、军警换证、境外驾驶证换证、期满换证、初次申领、超龄换证、达到一定年龄年度体检的驾驶员和车驾管业务。邮政工作人员使用PDA完成体检项目实时上传,医生根据PDA上传的体检信息进行审核。

市公安局


6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营业网点代办交通管理业务工作

统一邮政网点代办业务范围和形式,规范代办业务事项和程序,建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邮政网点优势互补、跨部门协同开展交通管理便民服务的工作机制,达到在家门口即可办理交管业务的目的

市公安局


62

兰溪市驾考公安服务在线平台

为业务主管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了管理、宣传和展示的平台;将所有驾校、教练员信息在平台上全部进行公开,让学员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报名并选择驾校和教练,保障学员学习考试的自主选择权利;通过公安网络大数据运用,及时发现教练员及教练车的信息更新情况,保障学员的学驾权益,形成行业齐抓共管的局面;实现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保证源头数据的统一性和唯一性;实现驾考无纸化应用,节约社会资源

市公安局


63

兰溪市公安局淘宝式全流程服务推出移动端APP服务模式

在市公安局前期开展的 淘宝式全流程服务基础上,梳理出适合在移动端APP端提交申请的业务,纳入政务服务网移动端APP,拓展申请渠道,方便群众办事

市公安局


64

投资项目在线协同审批

企业投资项目一条龙导航办理

提供投资项目网上申报赋码、项目全流程办理导航信息、审批中介招标事项的咨询代办协调服务,内部实现对项目各环节进程的实时信息共享和督办管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投资项目审批相关部门

65

投资项目审批中介在线服务

企业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中介网上超市

提供全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相关中介机构服务信息查询、在线竞价签约。政府投资类项目招投标限额以下中介服务可以通过网上竞价发包

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

各中介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各进驻平台中介机构

66

 

 

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应用

 

 

交通违法罚款缴纳

通过互联网设备网上办理交通违法罚款缴纳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67

学费等教育收费缴纳

通过互联网设备网上办理公办中小学学费缴纳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68

房屋转让手续费缴纳

通过互联网设备网上办理房屋转让手续费缴纳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69

不动产登记收费缴纳

通过互联网设备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收费缴纳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70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通过互联网设备网上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局

71

 

政务服务网APP端其他特色应用

犬类登记(大型犬除外)

通过互联网设备网上办理犬只登记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72

占道经营许可

通过互联网设备网上办理占道经营许可证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73

体育场馆预订

通过互联网设备预订市区各类公共体育场馆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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