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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溪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兰溪市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7-03-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废止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溪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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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3-1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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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溪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发〔2017〕19号)(以下简称《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和金华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金政发〔2017〕12号),决定在我市开展 “最多跑一次”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分五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快形成“最多跑一次”的倒逼机制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满足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化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为手段,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原则上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对于已经能做到和马上能做到“跑一次”或“零上门”的事项,于2017年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对于目前尚未实现“最多跑一次”,但近期能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环节、推进网上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于2017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7年三季度前再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年内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总体目标。

第三部分,改革事项范围及部门范围。纳入改革的政务服务事项范围: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奖励以及年检、备案、其他审批权等依申请类权力事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的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改革的部门范围:政府工作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第四部分,任务及分工。(一)优化推进政务服务要素配置。(二)推广政务服务事项“淘宝式”办理模式。(三)推进个人业务为主的微信平台应用。(四)加快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一体化、便利化改革。(五)全面推进配套体制机制改革。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认识。(二)加强组织领导。(三)强化考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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