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信息;
2.法规文件;
3.规划总结;
4.工作动态;
5.财政信息;
6.人事信息;
7.通知公告;
8.公开年报;
(二)公开形式
1.网站公开:兰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专题(http://www.lanxi.gov.cn/)。另以报刊、兰精灵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2.“窗口”公开。市审计局办公室做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受理公众申请和提供公开信息目录。联系电话:0579-89021203;邮箱:zjslxssjj@163.com;传真号码:88899007;地址:兰溪市李渔路161号。
办公时间:冬令时: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市审计局将于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责任单位 |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兰溪市审计局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兰溪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机构介绍、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公开、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建议提案、规划计划9个一级类别和20个二级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申请获取。市审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9-89021203,通信地址:兰溪市李渔路161号审计局三楼303办公室,邮政编码:321100。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兰溪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兰溪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申请表直接到市审计局办公室提出申请。
2.网络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兰溪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填写后提交即可。(网址: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449282/index.html)
3.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信函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市审计局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市审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及期限
收到申请后,市审计局将对于内容不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市审计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市审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
(二)申请人认为市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工作机构
兰溪市审计局办公室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时间:冬令时: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