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水亭畲族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和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发的公文类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其部门依照《条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除上述政府信息外,市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乡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乡编制的《水亭畲族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三)公开时限及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 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449282/index.html;指定地点为: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公开时间为: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579-89010166。

二、依申请公开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向兰溪市人民政府及部门(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市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相关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的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所提供的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一)受理机构  

本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901016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邮箱:stszxrmzf@163.com,通信地址:兰溪市水亭畲族乡水亭村,邮政编码:321107。

  

(二)申请方式  

向本乡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网站地址为: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449282/index.html;

   申请人可以在兰溪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填写后提交即可。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该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办理及期限  

        本乡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本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街道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街道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街道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乡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

(二)申请人认为乡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兰溪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