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兰江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兰江街道办事处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兰江街道办事处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兰江街道办事处制发的公文类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内容

1.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建设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3.政务动态。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同志出席的内事、外事活动信息(新闻通稿)。

4.财政预决算。

5.政府工作报告。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7.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及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兰江街道办事处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兰溪市政府网站(http://www.lanxi.gov.cn/)市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另以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街道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街道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一)受理机构

本街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兰江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联系电话:0579-88881485,传真号码:0579-88883552,通信地址:兰溪市兰江街道三江路140号,邮政编码:321100。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兰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可在网站上下载。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449282/index.html)直接填写《兰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寄送单位:兰溪市人民政府兰江街道办事处,寄送地址:兰溪市兰江街道三江路140号,邮政编码:321100

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三)申请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该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兰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兰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申请办理及期限

兰江街道办事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内容不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兰江街道办事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兰江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街道党政综合办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党政综合办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兰江街道办事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纪工委办公室投诉举报。联系电话:0579-88881877 ,邮政编码:321100,接待投诉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兰溪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