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镇编制了《横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横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横溪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兰溪市横溪镇兰浦路46号横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如有调整请见公告)。
咨询电话:0579-89013109
传真:0579-88582125
互联网联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该平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内容
1.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及联系方式;
2.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
3.规划总结;
4.工作动态;
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通知公告;
7.人事信息;
8.公开年报;
9.公开指南。
(三)公开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横溪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兰溪市政府网站(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287669/index.html)公开。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四)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责任单位 |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横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横溪镇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信息、法规文件、重点项目、规划总结、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通知公告、公开年报、公开指南等。
(五)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9013109,传真号码: 0579-88582125,通信地址:兰溪市横溪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21118。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兰溪市横溪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兰溪市政府门户网站横溪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兰溪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填写后提交即可。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
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449282/index.html
(3)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醒目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寄送单位:兰溪市横溪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寄送地址:兰溪市横溪镇兰浦路46号,邮政编码:321118,联系电话:0579-89013109。
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三)申请的处理
本镇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镇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镇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四)申请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该信息载体的提示。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横溪镇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横溪镇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六)申请办理及期限
横溪镇人民政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横溪镇人民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依申请流程图
四、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镇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
申请人认为镇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横溪镇纪委监督电话:0579-89013062,地址:兰溪市横溪镇人民政府,邮编:3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