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06-07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主动公开是指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1.局领导信息、机构概况、内设机构等组织机构情况;

2.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3.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信息;

4.年度财政预算、决算;

5.工作计划和长期规划;

6.重要事项公告;

7.其他需公开的信息。

(二)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lanxi.gov.cn;指定地点为: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公开时间为:长期,联系电话:0579-88883340,传真电话:0579-88884804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兰精灵“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单位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机构介绍、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公开部门预决算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其他专项信息、重点领域13个一级类别和22个二级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向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提供相关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的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所提供的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一)受理机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兰溪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为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8331790,通信地址:兰溪市兰花路801号七楼,邮政编码:321100。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兰溪市市场监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网上下载(附件1),具体申请方式有两种: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受理机构为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兰溪市兰花路801号7楼,联系电话:0579-88331790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兰溪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填写后提交即可。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449282/index.html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该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兰溪市市场监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兰溪市市场监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申请办理及期限

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溪市兰花路801号

邮政编码:321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夏令时,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冬令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9-88331790

兰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