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关于《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等2个区域“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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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关于《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等2个区域“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6-05-06 09:45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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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关于深化环境准入制度改革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1〕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等2个区域“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91043121@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附件:《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等2个区域“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