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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通知
《关于废止兰政办发〔2009〕99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2-2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2-0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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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以来,市政府组织开展村级留用地政策研究工作,由市资规局牵头推进。期间,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专题研讨,广泛征求意见。鉴于该政策属非强制性要求,且我市已构建多元安置体系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结合当前经济形势下政策执行效果未达预期、落实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周边县市相继废止同类政策的做法,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市政府决定废止涉及村级留用地的2件规范性文件。政策废止后,各有关单位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的衔接与落实。 解读机关: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蔡轶 解读电话:0579-88884571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