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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通知
关于《兰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市司法局
2025-11-1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11-2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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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破解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部门视角”局限、专业支撑不足、风险评估不够精准及后评估缺位等现实难题,并进一步规范与引导已在实践中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工作,确保其独立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上位法精神,特研究制定《兰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指标》,旨在通过建立一套系统、规范的评估标准,为提升决策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和增强政府公信力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对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乡镇(街道)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进展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的第三方活动,具体包括: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资源分配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对相关群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 (四)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中的其他决策事项。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规定了全过程评估流程,厘清了部门职责分工,规范了第三方机构的选聘标准与行为,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继续实施、或调整、或终止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与职责分工。《实施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市政府所属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在重要规划、重大政策、重点民生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等事项的第三方评估活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导推进,市司法局承担指导职责,各决策制定执行机关负责具体落实。 二是规范评估机构选任与管理。评估工作应择优委托具备独立性与专业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咨询机构等第三方实施,并签订协议明确权责。评估机构须保持独立、客观、公正,严禁转包委托事项,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委托方不得干预其独立评估。 三是确立全流程评估机制。评估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原则,覆盖决策全过程。在目录编制阶段,对决策事项立项必要性及可行性提出评估意见;在决策制定阶段,对文本完整性、程序合法性及风险可控性进行评估;在决策实施阶段,对决策执行情况及档案管理规范性进行跟踪评价,并提出继续实施、调整或终止等建议。 四是强化评估结果反馈与应用。评估完成后,第三方机构应提交内容完整、结论准确的评估报告,报市司法局备案。市司法局依据评估结论向承办部门反馈意见,对不符合上位法或社会发展要求的决策,督促其按程序及时修改或废止,确保评估结果有效转化为决策优化依据。 四、解读机关 兰溪市司法局 解读人:李冬莹 联系电话:0579-88899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