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审计局关于专项审计调查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运营情况的审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兰溪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3月30日起,对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审计聚焦科创平台建设运营情况,关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资金投入及绩效等内容,揭示全市科创平台建设运营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二、审计时间:2025年3月30日起。
三、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兰溪市审计局联系,联系电话:0579-89029580;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兰溪市审计局法规审理科反映,举报电话:0579-89029576,电子邮箱:310432298@qq.com。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兰溪市审计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