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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关于下达2025年上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建设〔2025〕15号
2025-04-28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5-07-07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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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30号)文件要求,我市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911万元。依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3〕17号)及《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兰建设〔2023〕1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分配如下(详见附件),专项用于2025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及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支出。 上述资金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溪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8日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安排类别 项目名称或其他分配 对象 列入省政府考核或省建设厅年度计划文号 规 模 总投资(万元) 实施单位 下达 资金 (万元) 备 注 大类 编号 小类编号 1 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 400 王家村 300 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分配资金 260 长乐村 186 2 双牌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300 诸葛镇 200 3 后地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320 云山街道 225 合 计 911
15号(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25年上级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