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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6-0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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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晨东歌舞厅:
本局立案调查的兰溪市晨东歌舞厅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案,已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兰文罚字〔2023〕57-1号),你单位未履行罚没款缴纳,我局于2025年5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兰文催字〔2023〕第57-1号)。因你单位已停止经营活动,且邮寄无法送达,故我局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上述文书。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你单位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陈佳杰 杨季 联系电话:0579-88890112
联系地址: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13楼
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