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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解读
市教育局
2025-06-04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5-06-0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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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5年6月1日起,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颁布实施,法律明确学前儿童享有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权利,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应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 2025 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和《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为加强学前教育入园管理,保障适龄儿童便利入园,增强招生入园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更好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我市在2024年的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的基础上,制定《兰溪市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等国家、省市有关幼儿园政策法规制定。 三、主要内容 1.2025年适龄儿童(新生)如何进行入园网上统一报名? 答:2025年我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同样实施网上统一报名,若适龄幼儿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或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定位“兰溪市”,搜索“入园”后,选择“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找到“兰溪市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具体操作届时详见兰溪教育微信公众号“2025年兰溪市教育局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家长操作指南”。 2.全市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在什么时候? 答:(1)公办幼儿园:6月11日00:00至6月12日24:00(网上报名,报名不分先后); (2)民办幼儿园:6月13日至6月14日(自主招生)。 3.2025年幼儿园招生对象是怎样的? 答:小班:相应学区内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托班:相应学区内3周岁以下(具体以各幼儿园的招生公告为准)的适龄儿童。 详见兰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届时公布的“兰溪市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4.2025年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要准备和上传哪些资料? 答:城区公办幼儿园: A.“有房有户”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新生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信息在幼儿园学区内,则须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 B.“有户无房”类:新生户籍簿; C.“有房无户”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 或③ 新生父母营业执照;或④新生父母居住证; D.“无城区房无城区户”类与无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 注:1.如新生户籍与父母(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籍簿内,还须提供新生出生证或防疫接种卡;2.已购买房产,但尚未办理房产证件的,可提供购房合同、银行缴款记录单、购房发票或贷款合同、首付款发票、银行还款记录单等。 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按照区域实际情况,相关资料参照城区公办园准备、上传。 5.今年幼儿园招生的相关报名资料有效期有何要求? 答:户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营业执照、居住证等相关报名材料,只要在全市统一开始网上报名之前取得都为有效,即在2025年6月11日前取得均为有效。 6.2025年幼儿园招生报名后是如何录取的? 答:(1)报名信息核查后,根据招生计划按ABCD的生源排序分批先后录取:如前一批幼儿录取结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再录取下一批幼儿。如前一批幼儿录取结束后无空余学位,下一批幼儿不予录取; (2)C类生源:属“有房无户”的新生按有房产无户口类,具有营业房类,再是持有居住证类的顺序录取; (3)同一批次幼儿根据出生年月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4)录取通知:在“网上报名成功、通过幼儿园初审、教育局复审、网上平台中确定录取”等程序后,再由各幼儿园公开发布录取新生名单,同时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 7.怎样咨询幼儿园招生工作? 答:(1)关注兰溪教育微信公众号,浏览发布的“兰溪市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2025年兰溪市教育局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家长操作指南”; (2)直接咨询有意向就读的相应幼儿园; (3)拨打兰溪市教育局招生入园咨询电话:0579-89010075 88821126。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兰溪市教育局 解读人:姜琳、潘建斌 联系方式:0579-89010075 888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