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4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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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金自然资规〔2024〕70号)文件要求,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通过现场验收,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天。
批准文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位置 | 用地土地面积 (公顷) | 批准使用期限 | 批准用途 | 原地类 | 复垦情况 |
兰土临字(2022)005号 | 金华市浙石油储运销售有限公司 | 年总库容5.7万立方米浙石油兰溪油库项目(一期)临时工棚临时用地 | 女埠街道后郑花塘村 | 0.0822 | 2022年3月21日至 2024年3月21日 | 临时工棚 | 园地 | 复垦面积0.0822公顷,恢复成原地类 |
金土临字(2023)16号 | 金华市浙石油储运销售有限公司 | 年总库容5.7万立方米浙石油兰溪油库项目(一期)临时用地(浙石油兰溪油库项目临时用地) | 女埠街道后郑花塘村 | 0.4901 | 2023年6月6日至 2024年12月30日 | 地下管线敷设作业 | 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建设用地 | 复垦面积0.4901公顷,恢复成原地类 |
联系人:项目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8902336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