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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打造就业创业友好型城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兰政办发〔2025〕10号
2025-04-2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5-05-0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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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兰溪市打造就业创业友好型城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打造就业创业友好型城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 为全力打造就业创业友好型城市,更好发挥人才在加快推动“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赶超崛起中的作用,根据《加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国就劳发〔2025〕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新增大学生6000人以上,开展技能培训3000人以上,开展创业培训400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到2027年底,累计招引大学生2万人以上,开展技能培训1万人以上,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占比均达到35%以上。开展创业培训1200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人才集聚行动。 1、打造全过程立体化招聘模式。组织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日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每年开展招聘活动不少于20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春节期间至少组织1场现场招聘活动。采取“直播带岗”等方式,加大对市内重点企业岗位推介力度。(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2、拓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功能。聚焦“1+4+X”主导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发布急需人才目录,引导和支持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用工招聘、人才寻访、劳务派遣等服务,提升市场信息归集匹配精准度。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免费提供职业介绍,为阶段性缺工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服务。(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3、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抓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增加企事业单位就业岗位,支持建设就业实习见习基地,2025年建成就业实习见习基地10家以上,开发就业实习见习岗位200个以上。(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经信局) (二)实施人才乐业行动。 4、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1+16+N”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形成“15分钟服务圈”“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打造一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平台。(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5、打造专业化就业服务团队。加大专业化队伍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公共就业服务方面的专家或导师,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培训。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依法承担政策咨询、岗位推荐等服务。(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6、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人口和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人才创业行动。 7、建设高质量“双创”服务中心。通过加强场地打造、引企入园、专业化运营、邀请创业专家进行专题授课等措施,逐步完善创业辅导、政策咨询、金融服务等一站式孵化服务,打造良好创业生态圈。(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兰创集团、市人才发展集团) 8、加强创业培训指导。开设“创业大讲堂”,搭建“分享者”“导师说”等创业培训载体,每年开展培训500人次以上,举办分享会5场以上。每季度开展农民工培训,带动新农人就业创业。(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9、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等力量来兰开展揭榜挂帅、科技合作、联合攻关、技术指导等兼职兼薪服务。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成果或技术到市内企业从事科技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或在市内创办企业,落实对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扶持政策。(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实施人才提质行动。 10、实施产教融合实训培育计划。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着力推进职业培训向中高端层次发展。积极开展特色产业培训,实施美食技能人才提升工程、农创客提能工程、非遗传承人计划等。(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美食发展中心) 11、着力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做好脱贫人口、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工作,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和定岗式培训。鼓励企业参加“浙江工匠”“八婺杰出金匠”等高技能人才评选。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多元化培训模式。(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 12、优化职业教育模式。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等方式定向培养青年人才,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达95%以上(含升学学生),推动中高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五)实施人才宜居行动。 13、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用好“青年之家”、人才公寓、酒店(民宿)等资源,为来兰求职者提供低价住宿、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配套服务。(责任部门:团市委、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人才发展集团) 14、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完善来兰人才保障住房制度,积极探索人才公寓免费入住、以免代补、发放房票等方式,为来兰人才提供“有感”服务。(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办、市城投集团、市人才发展集团) 15、加强人才子女就学保障。提升人才绿卡、积分就学及就学服务等功能,100%保障各类人才子女就近入学。每年安排200个城区学位提供人才子女入学。(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16、加强人才医疗保障。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设立人才就诊绿色通道。每年安排妇女“两癌”定点筛查。开展人才家庭医生签约,提供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17、加快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探索技术工人中长期激励机制,树立“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薪酬分配导向。建立健全根治欠薪全链条防控等工作机制,加大劳动纠纷处置化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 (六)实施人才优享行动。 18、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有序推进道路改造提升,完善市域交通配套。在人才集聚园区及周边生活区域,合理安排公交线路,增派班次车辆,增设共享电单车点位,提供通勤便利。(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投集团) 19、拓展人才消费新业态。拓展夜经济、潮玩、艺术展等青年消费新业态,打造一批迎合消费需求、凸显青年元素的特色美食品牌店、旗舰店,构筑人才宜居消费场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美食发展中心) 20、搭建青年婚恋交友联谊平台。发挥红娘工作室、服务联盟商家等资源,打造“就业+婚恋”服务品牌,帮助在兰青年人才扩大“朋友圈”,持续提升青年人才幸福指数。(责任单位:市青年婚恋交友工作专班、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协调,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各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一体化推进格局。强化政策协同,进一步发挥综合激励保障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吸引更多人才来兰留兰、就业创业,推动形成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1.核心指标清单 2. 标志性成果清单 附件1 核心指标清单 序号 指标名称 责任单位 (首个为牵头单位) 2025年 2027年 1 重点群体帮扶覆盖率(%) 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 100% 100% 2 城镇调查失业率(%) 市人力社保局 <5% <5% 3 大学生新增就业(万人) 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团市委 0.6万人 2万人 4 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市人力社保局 0.3万人 1万人 5 创业培训人数(人) 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400人 1200人 6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亿)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0.4亿 1亿 7 组织招聘活动(场) 市人力社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20场 100场 8 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在兰高等院校、职校 >95% >95% 9 人才子女就学学位(人) 市教育局 200人 600人 10 青年服务活动(场)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10场 30场 11 人才家庭医生签约(人) 市卫生健康局 10人 50人 12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站点(家) 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乡镇(街道) 30家 100家 13 基层涉薪纠纷综合治理格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融媒体中心、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营造企业和劳动者“双爱”的工作氛围 深化各乡镇(街道)“安薪指数”晾晒,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形成涉薪纠纷“监管—排查—预警—处置—化解”工作闭环 附件2 标志性成果清单 序号 标志性成果 1 争创全省就业创业友好型城市试点、经验 2 打造“创业大讲堂”品牌,培育更多的创业主体 3 形成多维度、多主体的见习实践基地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