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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灵洞乡八石溪村村庄规划公示
灵洞乡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5-2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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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灵洞乡八石溪村村庄规划公示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目的
根据“多规融合”要求,合理划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推动土地整治向规划管控和空间治理转变,建立和完善乡村振兴农村土地管理政策体系和土地民主管理机制,促进城乡土地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土地节约集约有效利用,逐步建成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集约的清洁田园、美丽国土新格局。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
近期为2021--2027年,远期为2028--2035年。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八石溪村村域行政管理范围,村域总面积8.13平方公里,村民委员会驻地樟里自然村。辖上叶垅、下叶垅、下田、大井栏头、八石溪、潘坞、上尹、下尹、西岙、唐村、樟里、蜈蚣山、庙后等13个自然村。
二、规划目标
依托村庄优质的生态环境资源,以两山理论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治理为导向,以绿色发展理念带动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个绿色生态、主客共享的东部门户、新时代美丽乡村。将八石溪村逐步建设成为:兰溪绿色产业示范村,兰溪共富发展示范村。
三、国土空间布局
结合八石溪村地域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规划形成“一心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的空间结构格局。
一心:村庄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依托现状033县道(原313省道)和现状508乡道形成的两条村庄发展轴。
三区:美丽宜居生活区、共同富裕发展区、生态产业发展区。
四、规划支撑
(一)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
严格生态空间底线管控,推动生态空间保护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优化调整林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的规划布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村域范围着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二)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经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三线划定成果分析,项目区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永农基本农田保护规模为74.95公顷,落实耕地保有量97.55公顷。全域实施期间,积极引导在永久基本农田外做土地开发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内进行耕地质量提升整治活动。
(三)农村居民点规划
规划确定八石溪村为集聚建设类中心村,确定蜈蚣山、上尹、潘坞、下叶垄、下田、唐村为整治提升类村庄,确定西岙、下尹、庙后为搬迁撤并村,确定樟里、八石溪为集聚建设类村庄。村民建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规划与八石溪新村安置农民建房88户,宜采用现代民居为主调,建筑造型以双坡顶为主,坡顶及墙身的细节处理追求明快、朴素,营造清新、自然的意境。整体风格适当统一。新建立地式农房的建筑和层数原则上不超过4层,檐口高度不超过12米。外墙材料可采用面砖或涂料,色彩选择淡雅、明快,建议以中性色或冷色为主色调,造就明亮的视觉效果。
(四)公服基础设施规划
规划新增2处活动中心,新建1处广场,新建4处生态污水处理设施,新建2处健身活动场地,规划村庄共设置4处停车场(其中新增3处停车场),规划最大程度优化和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规划打通村庄内部断头路,梳理村庄停车休憩等公共空间,满足村庄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