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2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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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联系电话 办公室 王斯豪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接待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和自然资源管理形势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负责全系统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公务员职级晋升、人员招录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人才计划。负责全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全员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考察和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拟订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统计和绩效评价。承担综合财务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0579-88899593 政策法规科(信访室、执法监督科) 赵真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核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汇编及解释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听证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双随机”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信访事项,承办浙江省民呼我为信访投诉举报平台、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引导处理信访投诉举报请求,向有关业务科室、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答复。负责跟踪督促上级和领导信访批示件的落实情况。负责重要信访事项和信访案件的办理落实、处置情况。负责分析信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访工作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拟订督察、违法案件查处等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开展专项性、区域性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查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林业、测绘违法案件。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0579-88899137 国土空间规划科 叶赛男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制度,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负责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负责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 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提出年度规划编制任务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备案和维护工作。负责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进行评估和监管。负责组织编制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负责指导编制并审核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受市政府委托承担村庄规划的审批工作。负责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专项规划。 0579-88890670 自然资源利用科 蒋浩琛 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拟订和交易平台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流转、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及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后监管。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管理等工作。 0579-88136711 项目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吴刚 负责拟订建设项目的规划红线、提出地块规划条件,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批后监管、规划核实工作。承担对违法建设行为影响规划程度的认定。负责制定规划管理的地方性规定。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临时用地审批和批后监管。负责指导设施农用地备案。负责协调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办事流程,协调本部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相关工作。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杨丽妍 负责监督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技术标准,编制自然资源年度用地计划和成片开发方案。承担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土地征收审核、报批以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前期选址论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选址的前期规划论证工作。 / 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科 何豪 负责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占用和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统筹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工作。 / 调查和确权登记科 程梦思 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政策、标准、规范。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承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市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承担全市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 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等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全市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数据获取、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负责地图管理。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开展地理国情专项监测、调查、评价工作。拟定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0579-83108553 地质勘察与矿产资源管理科 王哲安 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管理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地质工作资金项目及地勘成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订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动态监管和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 国土绿化与林业产业科 冯静 拟订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森林质量提升等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按分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及林业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林业和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指导林草产业发展。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林业科技成果和标准化管理、技术推广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关注森林执行委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汤可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天然林和公益林生态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发展,指导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林木凭证采伐。拟订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负责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的管理。提出设立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世界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拟订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政策。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生态系统修复。监督管理湿地开发利用,按职责做好陆生野生动植物的开发利用工作。参与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拟订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和防火设施建设,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工作。 / 森林防火科 应俊 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2.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3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4协助开展市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编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5.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区、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林业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工作。 7.必要时,可以提请省应急管理厅,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8.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0579-88899873 机关党委 邱昱蕊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局机构纪检监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