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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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兰溪市民政局 兰溪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兰溪市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免费工作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 发文字号:

    兰民政【2025】20号

  • 成文日期:

    2025-05-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LXD10-2025-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民政局 兰溪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兰溪市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免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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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2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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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进一步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4〕3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风护航优化全市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的通知》《金华市民政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免费工作的通知》(金市民〔2024〕4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进一步做好全市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在兰溪市域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二、减免的基本服务项目及范围

(一)遗体接运

1.遗体接运费(限兰溪市域范围内死亡并使用市殡仪馆普通接尸车辆接运);

2.接尸袋购置费。

(二)遗体冷藏

1.遗体普通冷藏费(3天内免费);

2.遗体特殊长期冷藏费,对确有特殊原因的,在兰溪市范围内死亡并在兰溪市殡仪馆火化的长期冷藏遗体,经逝者家属申请,兰溪市户籍人员按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初审,非兰溪市户籍人员由死亡所在乡镇(街道)初审,报市民政局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后给与减免。

(三)遗体告别(守灵)

1.普通告别厅租用费(30分钟以内);

2.普通守灵厅租用费(2天内免费);

3.绢花花圈租赁费(20个以内)。

(四)遗体火化

1.火化费;

2.骨灰盒购置费(300元以内全免,选择其他款式骨灰盒最高可抵扣300元,限殡仪馆内购买);

3.可降解骨灰盒购置费(采用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4.殡仪馆内购买骨灰盒选配的骨灰袋、骨灰盖布购置费。

(五)骨灰安葬(放)

1.殡仪馆骨灰寄存费(1年以内);

2.指定骨灰堂(塔、墙)格位费;

3.指定区域内的海葬(限兰溪市户籍人员享受)、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不保留骨灰的节地生态安葬墓穴费、安葬(放)仪式服务费(含车船费)、节地生态安葬纪念碑镌刻费。

(六)祭扫服务

1.网络祭扫服务费;

2.普通代祭扫服务费(限市向阳公墓)。

以上费用除遗体接运、骨灰盒可用于同类项目抵扣,其他费用不抵扣、不折现。

三、减免程序

(一)申请。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指死者直系家属或丧事主办者)凭医院、公安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准予火化通知书》向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并出示逝者、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减免。市殡仪馆对申请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符合享受惠民殡葬政策条件的,根据减免项目和标准,由市殡仪馆在结算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是深化殡葬改革,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查落实,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市殡仪馆及时向社会公示具体减免项目及标准,全面实现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免费。

(二)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惠民保障。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所减免费用由市财政承担,纳入市殡仪馆年度预算市殡仪馆应每月将《兰溪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费减免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经市民政局审核确定后送市财政局拨付经费市殡仪馆减免的费用,在丧户费用结算时直接予以减免。

(三)规范资金使用,优化殡葬服务。确资金使用范围,保障运行质效,回归殡葬公益属性。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的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统筹用于殡葬相关的设施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四)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殡葬服务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行丧事简办、文明低碳祭扫,推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坚持四个“重点祭扫节日”集中宣传和日常引导相结合,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曝光大操大办等负面典型,努力营造文明治丧的强大社会舆论氛围。

(五)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落实到位。市殡仪馆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认真审核经办人提供的材料,切实加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市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督查制,定期对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办人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虚报、冒领减免费用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本通知发布后自2025年5月21日起执行《兰溪市民政局 兰溪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兰溪市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费工作的通知》(兰民政〔2022〕48号)同时废止,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兰溪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减免申请表

 

 

  兰溪市民政局                兰溪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兰溪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减免申请表

20  年  月  日

死者姓名


性别


死亡时间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办人姓名


性别


与死者关系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户籍地址


免费项目

免费标准

实际减免金额

备   注

遗体接运费

220元/次*具

接尸袋:60元/只


限兰溪市殡仪馆接尸车辆接运。

遗体冷藏费

80元/天


3天内免费,不足24小时按一天计;遗体特殊长期冷藏费按相关文件执行。

遗体告别(守灵)

180元/天


30分钟以内;守灵厅2天内免费,不足24小时按一天计。

遗体火化费

330元/具(平板炉)700元/具(拣灰炉)


遗体置入火化炉,骨灰整理、装殓等火化全过程免费。(现行收费标准:平板炉330元/具,拣灰炉700元/具)

骨灰盒

(丧葬用品费)

 

300元/只


300元以内全免,选择其他款式骨灰盒最高可抵扣300元,骨灰袋、骨灰盖布免费。(限殡仪馆内购买)

骨灰安葬费

(放)

骨灰寄存费:8元/月

优墓一:2208元/座

优墓二:4008元/座


骨灰寄存限1年内免费;优墓一、优墓二按照兰发改[2008]99号文件规定符合要对象减半。

 

公墓配套 服务费

公墓证:8元/本

进退墓穴费:80元/

刻大字:3元/个

刻小字:2元/个

框开孔费:30元/


 

 

限安放市向阳公墓内。

减免合计


家属(经办人)签名


殡仪馆(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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