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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781733793087E/2025-82955
2025年5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5-1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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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兰溪市卓祥塑料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塑料工艺品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新胜村,施宅村(兰溪市兰创首田实业有限公司1幢701,702,703) | 兰溪市卓祥塑料工艺品有限公司 | 兰溪市卓祥塑料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新胜村,施宅村(兰溪市兰创首田实业有限公司1幢701,702,703),拟投资500万元,采用注塑、上架、打油、烘干、真空镀铝、染色、清洗、包装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形成年产200万件塑料工艺品生产线的生产规模。项目代码为2504-330781-04-01-616045。 | 无 | 环保投资是实现各项环保措施的重要保证。为了使该项目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企业应该在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上投入一定资金,以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措施到位,使环保“三同时”工作得到落实。 | 一、废气: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标准限值后通过29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打油、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吸/脱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9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破碎粉尘和拆包、投料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二、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含色粉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做危废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三、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四、噪声:隔声降噪设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通讯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