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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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声明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兰集建(1993)字第001778号
陆志龙
农村宅基地
厚仁乡后陆行政村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调查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79—88899689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