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817539655363/2025-82656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柏社乡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柏社乡

  • 发文字号:

    兰柏委〔2025〕2号

  • 成文日期:

    2025-04-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柏社乡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 2025-04-22  10:51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印发《柏社乡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乡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柏社乡机关干部管理,规范干部考核工作,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落实乡镇干部倾斜待遇有关问题的原则意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柏社乡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机关干部及部门下沉在编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规范管理、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将干部出勤、在岗、本职工作及联村等情况与经济待遇相挂钩,将干部工作实绩与政治待遇相挂钩。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乡党委、政府对享受乡镇考核奖的全体机关干部及部门下沉在编人员按 “固定部分 + 灵活部分”的方式进行待遇发放。固定部分分国定乡镇补贴200元、单列乡镇倾斜待遇固定部分1300元,按月发放。

单列灵活部分以量化考核方式按季度考核,于次年根据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核定总量后发放,发放总量不足市核定总量部分,按平均数一次性发放。量化考核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考核将干部工作情况与经济待遇相挂钩,实行职务系数结合联村工作和加扣分项,量化为20元/分。考核分三部分内容,分别为本职工作、联村工作、加扣分项,全体在编机关干部及部门下沉在编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取分考核。

(一)考核分值

1.本职工作基准分45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动态调整),折合人民币900元整(适用所有人员);

2.柏社片、水阁片主联村加20分,折合人民币400元整,副联村加5分,折合人民币100元整;下陈片主联村加25分,折合人民币500元整,下陈片副联村加7.5分,折合人民币150元整。工作片片长加5分,折合人民币100元整;联村领导加15分,折合人民币300元整。

(二)考核系数

1.领导班子系数按正科领导1.5,副科领导1.4,联系下陈片领导加0.1系数;

2.不联村的部管中层正职系数(即纪委副书记、妇联主席、团委书记、组织员、综合信息指挥室专职副主任)1.3,其他中层正职1.2,中层副职1.1。

(三)考核标准

1、本职工作

(1)值班出勤

①值班

全体在编机关干部及部门下沉在编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乡政府值班表进行值班,如遇特殊情况须向值班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提前找人换班,并向综合办报备,值班领导换班的,需向主要领导报告。值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岗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扣200元(考核分10分),第三次扣500元(考核分25分)。值班考勤由带班组长负责记录,于当天在“门岗排班”群报综合办,乡纪委不定期抽查。

②出勤

包括上下班、参加会议及集中行动等,以签到签退记录为准,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请假必须在会前1小时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向乡纪委和综合办报备,否则按缺勤处理。未经请假报备缺勤缺岗缺会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扣200元(考核分10分),第三次扣500元(考核分25分),由综合办负责考核登记。

③请销假

全体机关干部应遵循事前请假原则,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一天以内线上审批,一天及以上线上+线下审批(如有特殊情况,可说明并事后补纸质假条)。请假半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天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及纪委备案;请假一天以上,应经主要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及纪委备案。假期结束后,及时向综合办及纪委销假。未正常履行请销假手续的参照缺勤缺岗考核,乡纪委和综合办将不定期查岗。

(2)业务工作

①业务工作受到业务线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或因工作不力、失职或延误而被上级督查通报批评的,分管领导、分管中层干部、直接负责人分别加/扣10、8、6分。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工作损失的,扣10分。 

②业务工作在全市考核排名位于1-3名、4-6名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各加10分、5分,市级考核目标工作年终考核在全市处于后3名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酌情扣分,加扣分需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联村工作

(1)联村条件:①能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规范所在村党务、村务、财务管理制度;②能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美丽乡村、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各项工作任务;③能团结村级班子,增强村级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④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村民代表的率先模范作用;⑤各线业务知识较为熟悉,有较强的服务群众能力。

(2)联村考核标准

①党的建设。联村干部要能积极协调村“两委”班子关系,高效落实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指导村“两委”定期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村里坚持“三重一大”专项集体议事制度等。不能及时处理村级班子不团结、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群众意见较大等问题的扣5分,对村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知情不报且查证属实的,视情扣5-10分。  

②矛盾纠纷调解排查。积极参与重大案件、重大网络舆情处置或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处置或调解成功的,加5分,成功化解省级以上信访积案的,加10分。因情况不掌握、工作不主动致使越级上访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酌情扣5-10分。加扣分情况由综治线负责统计,每季度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③其他工作。严格按照乡党委、政府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有指标性要求的必须按时足额完成,工作受到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酌情加2-10分;工作推进不力或受到上级督查通报批评的,酌情扣2-10分,加扣分项目需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四、赋分项目(累计不超过50分)

(一)重点项目(5-25分)

按照党委、政府年初工作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重点项目按照上级部门工作任务根据需要动态设置,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成立重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根据干部参与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任务或成效显著的,予以5-25分进行奖励;未按照要求完成进度的,不予赋分。一个项目一个年度奖励不超过25分,重点项目需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二)其他

1.工业经济指标进行重点考核,考核对象为经济生态办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工业经济核心关键指标包括规上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等11个指标,每项指标在上年度排名的基础上每向前递增1名加2分/次,每向后倒退1名扣1分/次;年度经济综合排名在4个二类乡镇中排名第1的,加30分,排名第2的,加20分,排名最后的,扣10分,加扣分需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工作成绩突出,在年度考核中荣获国家、省、金华市、兰溪市党委政府表彰和荣誉的,以批准单位的文件、通报为准,对直接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分别奖30、20、10、5分;属于部门荣誉和先进的,减半计分。集体表彰项目牵涉多个部门且意见不能统一的,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奖励加分意见,个人荣誉参照减半,加扣分需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3.鼓励干部高质量撰写稿件和信息,加分以稿件和信息通讯员为准。稿件按照市级宣传部门确定的媒体刊登档次分为五档,分别予以20分,10分,8分,5分,1分奖励,相同稿件被不同级别的媒体采用的,按最高分数统计,由宣传线负责统计。撰写信息经兰溪、金华、省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奖励5分、10分、20分,由党政负责统计。稿件和信息赋分情况每季度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领导小组

为确保考评工作组织有力,落实有效,特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作风建设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委员、纪委书记任副主任,党政办主任、党建办主任及纪委副书记为成员,具体负责机关干部考核工作的落实。考核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替人员自然替补。  

六、考核结果的实际运用

1、值班出勤情况由综合办按月统计,并由乡纪委每月通报乡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2、考核加、扣分情况由牵头办公室或业务线单独记录,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对加、扣分情况进行汇总,并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党建办负责汇总,在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兑现乡镇倾斜灵活待遇部分。

3、考核结果作为乡干部选拔任用、年终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部门派驻人员考核结果直接反馈派驻部门作为评价依据。

七、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经乡党委研究决定,解释权归柏社乡党委、政府所有。

八、本办法从2025年4月7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之前编发的考核办法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中共兰溪市柏社乡委员会

                               兰溪市柏社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