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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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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兰溪市福翔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高档针织面料及1000万套成衣产业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兰溪市福翔工贸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经济开发区登胜路北侧尖山路南侧 |
建设性质: | 迁扩建 |
总投资: | 20730万元 |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厂界外5km×5km大气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涉及行政村有兰溪市兰江街道的后陆村、映月村、兰纺村、骅骝黄村、姚村村、里范村、大阜张村、莲塘岗村、汪高村、浩塘头村、厚仁村、祝塘村、丹溪社区、彩虹社区、白山村和石宕坞村。声环境敏感点为厂界外 200m×200m 评价范围内的后陆村沈坞自然村。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东侧兰江和南侧浒溪。无生态保护目标,其他保护目标包括项目拟建地周边地下水和土壤。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浆染废气、烧毛废气、定型废气、烘干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企业通过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治理,大大减少了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项目实施后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空气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浆染废水、预缩废水、退浆废水、成衣染色废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废气治理喷淋废水、初期雨水、蒸汽冷凝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部分纳入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外排,部分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固废:项目固废经过回收利用、有资质单位处理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经过相应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
地下水及土壤: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后,切实落实好生产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特别是对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防漏工作,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程度,则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环境事故风险:本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企业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生态:企业在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及风险防控设施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基本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1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种类 | 措施名称 | 预期效果 |
废水 | 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废水收集后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部分经进一步深度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纳管,经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 达标排放 |
废气 | 浆染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烧毛过程中产生的纤维尘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定型废气经“水喷淋+冷却+静电除油”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固废 |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无害化处理 |
噪声 |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厂区和车间布局,设置设备隔声间以及必要的消声器、减振垫、隔声罩等措施 | 达标排放 |
地下水 | 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与监控,。 | / |
土壤 | 从源头、过程、风险等方面进行管控,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把本项目污染土壤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 / |
事故 防范 | ①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加强生产过程安全控制:加强危化品贮存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做好防腐蚀、防渗措施等。③加强污水处理区有限空间的进出人员管理,对进出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持证上岗。④及时更新全厂的环境应急预案。⑤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应急设施以及必要的应急物资,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 环境风险可控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兰溪市福翔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高档针织面料及1000万套成衣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拟建于兰溪经济开发区登胜路北侧尖山路南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符合《兰溪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地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因此,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各项原则。企业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七、征求意见的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
九、环保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⑴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9-82469190
⑵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溪市福翔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经济开发区浒溪路
电话:13967907708 联系人:诸庆福
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佳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海虹街道星河园4幢902室
电话:0576-88463550 联系人:虞工
发布单位:兰溪市福翔工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