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发布时间:2025-04-14 16:1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对本次项目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建设地址:兰溪市兰江街道毕家村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规模:日处理废水量4万m3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厂界外5km×5km大气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涉及行政村有兰溪市兰江街道的毕家村、骅骝黄村、七一村、金角村、姚村、映月村、舒村、里畈村、竹塘村,兰溪市女埠街道的女埠村、泽基村,兰溪市云山街道的十里亭村、黎明村、后地村和黄湓村。声环境厂界外200m×200m评价范围内敏感为毕家村。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东侧兰江。无生态保护目标,其他保护目标包括项目拟建地周边地下水和土壤。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恶臭废气。通过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治理,大大减少了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根据本环评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正常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空气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
废水: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尾水外排对地表水的影响可接受。
固废:项目固废经过回收利用、有资质单位处理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经过相应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周围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地下水及土壤:厂区在工程上采取分区防渗,切实落实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危化品和固废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环境事故风险:根据事故风险影响分析,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等,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的基础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生态:企业在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及风险防控设施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基本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表1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种类 | 措施名称 | 预期效果 |
废水 | 职工的生活污水、细格栅等设备的冲洗水、构筑物溢流液,这部分废水由厂区污水管道收集后汇集到污水厂集水井、不外排;废水经“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O生反池+双层二沉池+低碳智能气浮池+活性炭砂滤池+紫外消毒”处理达标后外排兰江 | 达标排放 |
废气 | 前处理区、生化处理区及污泥处理区恶臭产生构筑物进行密封加盖处理,经收集后的恶臭废气经生物滤池处理后达标外排。 | 达标排放 |
固废 | 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污泥委托浙江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置;栅渣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无害化处理 |
噪声 |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厂区和车间布局,设置设备隔声间以及必要的消声器、减振垫、隔声罩等措施 | 达标排放 |
地下水 | 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与监控,。 | / |
土壤 | 从源头、过程、风险等方面进行管控,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把本项目污染土壤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 / |
事故 防范 | ①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环境风险可控 |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兰溪市相关规划;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5km×5km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天(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部门联系。
8、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⑴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兰溪市城镇生活污水运维管理站
电话:0579-88131873 联系人:章工
⑵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3655817867 联系人:邵工
⑶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9-82469549
⑷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公告发布单位:兰溪市城镇生活污水运维管理站
发布时间: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