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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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金自然资规〔2024〕70号)文件要求,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通过现场验收,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天。
批准文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位置 | 用地土地面积 (公顷) | 批准使用期限 | 批准用途 | 原地类 | 复垦情况 |
兰土临字(2018)35号 | 永昌街道社峰村国家级传统古村落修复工程项目部 | 永昌街道社峰村国家级传统古村落修复工程临时工棚用地 | 永昌街道社峰村 | 0.1154 | 2018年12月21日至 2019年12月21日 | 临时工棚 | 耕地 | 复垦面积0.1154公顷,恢复成原地类 |
联系人: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8902336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