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及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文件要求,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通过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批准文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位置 | 批准临时使用土地面积 (公顷) | 批准使用期限 | 批准用途 |
兰土临字〔2025〕1号 | 浙江兰溪港内河港务有限公司 | 钱塘江(杭州八堡—衢州双港口)三级航道整治工程金华段临时用地 | 香溪镇施下村 | 0.2539 | 2025年3月18日至2027年1月19日止 | 临时办公用房、钢筋加工厂,材料堆场、表土剥离堆放场 |
联系人: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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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