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大创新家禽现代化智慧农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1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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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兰溪市大创新家禽现代化智慧农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兰溪市大创新家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兰溪市永昌街道沈家村张家村

设性质:

项目概要项目选址位于兰溪市永昌街道沈家村张家村建成年存栏50万羽蛋鸡及配套育雏12.5万羽的现代化蛋鸡产业区,用地面积约50亩。建设育雏鸡舍和蛋鸡舍、蛋库、有机肥车间等生产设施以及配套的生产辅助用房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9940m²,其中拟建设2栋育雏舍8栋蛋鸡舍。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存栏50万羽蛋鸡育雏鸡12.5万羽的养殖规模。本项目不含鸡只屠宰,不含鸡蛋深加工。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厂界外5km×5km大气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涉及行政村有兰溪市永昌街道童店村、胜岗村、沈家村、东风村、高端村、瑞溪村,兰溪市兰江街道上戴村厚仁村莲塘岗村,兰溪市黄店镇的八角井村、三泉村。声环境厂界200m×200m评价范围内敏感点。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周边的小水塘。无生态保护目标,其他保护目标包括项目拟建地周边地下水和土壤。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少量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项目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消毒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内绿化,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隔油池预处理后清运至兰溪市诸葛镇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NH3H2STSP在敏感保护目标及最大落地点的贡献值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昼夜间各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固废影响

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5、环境风险

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企业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养殖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1. 项目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消毒用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内绿化,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隔油池预处理后清运至兰溪市诸葛镇污水处理厂废水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处理工艺。

2. 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控制饲养密闭、及时清理鸡舍,鸡粪日产日清;强化鸡舍消毒措施;合理设计鸡舍结构,在鸡舍内加强通风,加速粪便干燥,控制鸡舍温度,采用负压风机将鸡舍空气引入后端墙的鸡粪风干区;鸡舍喷洒除臭剂;鸡粪传送带两侧、鸡粪风干区内部及风干区出风口外侧均安装高压喷雾头,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定期喷洒除臭剂饲料加工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废气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 鸡粪采用干清粪,鸡粪经清粪带收集输送至鸡舍后的鸡粪干燥设备,风干后再和饲料残渣、散落羽毛、破碎鸡蛋一起由密闭式运输车运往有机肥加工厂进行综合利用。病死鸡暂存在冷库,定期由兰溪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并处置;医疗废物和废消毒剂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污泥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项目的噪声源通过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设施,同时加强日常设备的维护,使机械设备能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5.环境风险:通过加强危废贮存管理,制定相应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定期维修,做好日常维护,落实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并采用应急池贮存等相应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兰溪市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5km×5km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天(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兰溪市大创新家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67935367,联系人:张总

2环评单位: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235758008联系人:庄工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富业巷23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B1702室   邮编:311215

3、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9-82469549

4、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公告发布单位:兰溪市大创新家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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