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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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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兰溪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也将在环评单位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工业污水厂(处理水量5m3/d,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新征用地74700m2,用地面积为45200m2。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事故池、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AO反应池、二沉池、加介质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活性炭吸附池、鼓风机房、加药间、污泥车间、综合楼、门卫等,构筑物单体采用合建模式。工程总投资69817.92万元,其中二次环保投资估算为325万元,占总投资的0.5%。本项目不包含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不做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环境

要素

名称

经纬度

方位

距厂界距离(m

规模

保护级别

经度

纬度

环境

空气

毕家村

毕家村

119.455951

29.252342

NE

430

523/1724

二级

何夏庄村

119.446748

29.254533

N

310

童家埠

119.452012

29.240941

SE

600

七一村

南楼村

119.444135

29.245582

SW

210

670/1525

王畈洋村

119.437496

29.243925

SW

900

新桥山背村

119.43706

29.237086

SW

1400

胡大山村

119.449090

29.237826

S

900

女埠村

马岭岗村

119.454412

29.272988

N

2300

995/3017

大吴岗村

119.457193

29.264947

N

1700

上街村

119.464702

29.258917

NE

1700

下街村

119.469088

29.262288

NE

2300

后包村

119.461986

29.266828

NE

2100

兰溪市女埠初级中学

119.465836

29.263335

NE

2000

700

兰溪国防教育基地

119.455288

29.258957

N

1000

300

竹塘村

竹塘村

119.443837

29.269674

N

2000

585/1720

程家村

119.449874

29.268858

N

1900

钱家

119.448118

29.263504

N

1400

长山岗

119.441204

29.272225

N

2500

舒村

舒村

119.437583

29.261329

NW

1300

298/927

范山头

119.442498

29.260048

NW

1200

养老服务中心

119.431178

29.252876

W

1600

100

殿山中心学校

119.432661

29.246277

W

1500

1500

姚村

姚村村

119.433941

29.250355

W

1200

861/2699

殿山村

119.431114

29.256213

NW

1600

成村

119.432014

29.259949

NW

1800

骅骝黄村

骅骝黄村

119.429516

29.232711

SW

2300

223户,844

映月村

上叶村

119.424256

29.254186

W

2200

120/300

金角村

许埠村

119.440665

29.232060

S

1600

823/2300

下陈赵村

119.439165

29.226740

S

2000

兰江美庐苑

119.457062

29.232367

SE

1540

406户,1318

黎明村

檀树村

119.466348

29.244563

E

1500

935户,3097

徐尚源村

119.461855

29.239102

SE

1300

湖前塘

119.469942

29.243280

E

1900

十里亭村

十里亭村

119.470669

29.246576

E

1900

300户,1000

后地村

后地村

119.472187

29.237204

SE

2400

235户,800

杨北桥

119.470540

29.239138

E

2000

华丰社区

兰溪市第二实验小学

119.443662

29.226752

S

2200

400

罗兰城小区

119.443914

29.225168

S

2400

800

声环境

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

兰江

农业、工业用水区

/

/

E

510

大河

III

生态

兰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地下水

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土壤

占地范围内及占地范围外0.2 km范围内土壤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1)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拟建地属于空气质量达标区域,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a)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b)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本项目属于二类区);

c)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根据进一步预结果测,全厂NH3最大落地浓度约在70m处,其浓度值为51.84μg/m3H2S 最大落地浓度约在20m处,其浓度值为0.64μg/m3,则NH3 恶臭等级为1~2 级,H2S 恶臭等级为1 级。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距污水处理厂西南侧最近约210m 处的南楼村,厂区外敏感点基本不会闻到恶臭味。

3)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上马后,正常生产情况下纳管经本工程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兰溪各关心断面将维持Ⅲ类水质功能区类别。

3噪声(已更新噪声)

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2类声功能区的标准。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已更新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回用和有效处置,只要加强各种固废收集、储存及堆放过程的管理,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

由于项目是在积极采取污染防治的前提下进行的,对污染源均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只要企业落实“三废”处理措施,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则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

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其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施工期

废气

防尘网、洒水抑尘等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临时厕所及处理(或委托清运)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低噪声设备的使用,设备隔声、消声、减振、隔声屏障等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

施工垃圾回收清运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废水

入厂污水

(1) 项目应实行清污、雨污分流。

(2) 项目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 A/A/O 生物反应池+二沉池+加介质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活性炭滤池+紫外消毒处理工艺,尾水排放按照设计标准排放。

(3) 进管水质必须达到进管标准;本项目对进水水量、水质进行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加强对企业污水达标接管的监控管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厂区污水

1)厂区办公生活污水及设备冲洗水、洗车污水等均回流到厂内污水提升泵房,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废气

氨气、H2S

(1)重点恶臭产生单元加盖收集;

(2)项目采用生物滤池工艺处理恶臭污染物;

(3)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除臭系统进行监测,保证收集、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废气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厂界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固废

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噪声

设备噪声

采购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削减噪声源强;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安装吸声材料,对生产车间等设置隔声窗;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进出厂区大型车辆的管理。

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地下水、土壤

(1)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

(2)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3)危险废物堆场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

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防范;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达到风险预防及控制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兰溪市兰江街道毕家村,符合兰溪市环境功能区规划,并符合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从对周围大气、噪声等环境进行调查的结果看,项目周边环境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装备技术水平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根据对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进行预测评价表明,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后,项目各类污染物可以做到正常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对于改善兰溪水质具有正效益。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选定厂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公众意见征求表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溪市污水管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67937904     邮箱:1018528613@qq.com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西山路376-2

环评单位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88767615       邮箱:308691077@qq.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8853F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兰溪市污水管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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